【新唐人2010年9月1日訊】(新唐人記者常春綜合報導)今天(9月1日),中國手機實名制今天起開始實施,三大運營商的新增用戶必須經過個人信息的登記和核實才能入網。大陸的報刊零售公司下達通知要求報亭暫停代理銷售手機卡。有業主向媒體透露“上面”會組織人抽查,如果被查到要罰款。
官方認為手機實名制將有助於打擊手機不良信息和詐騙犯罪。然而此說法卻遭到社會各界的砲轟,有市民抱怨,管官的法一個都沒有,管民的法一個又一個。
律師認為,出台的這樣的涉及公民基本權利政策沒有法的依據,需要公民經過探討由立法機關作出決策,而不是行政部門等,不然可能被違反者利用造成對公民權利的侵犯。
經濟學評論員認為手機實名制增加了社會成本,脫離實際情況盲目推出必然是一場災難。
大陸經濟學評論員李俊撰文表示,手機實名制增加社會成本,這對雙方來說,都增加了很多麻煩。從專業角度來看,就是增加市場交易費用,這對經濟發展是不利的。
他還認為手機實名制的實施,對這個社會來說,絕對不是一種福音。他分析說:“可能導致手機實名制的好處還沒有及時享受到,就被各種麻煩困擾之中。手機實名製造成大家的麻煩,威脅個人信息安全、這些社會成本是多大?手機實名制的製定者想過了嗎?很多時候,他們只是一時頭腦的衝動,就推出一項政策,但是從來沒有思考過,要付出的社會成本是多少?決策者僅僅從個人主觀出發,沒有做過充分論證,就盲目推出手機實名制,這是很危險的。”
北京著名維權律師唐吉田強調,首先要對公民的權利任何的限制,要有法律依據,都要徵得公民的同意,並且不附加一些其他條件,或者不被有關的部門及一些違反者利用作為對公民權利侵犯的一種手段。
北京著名維權律師謝益燕也認為此舉涉及公民的自由,沒有法律依據。他說:“把公民實名作為一個他通訊或者傳遞信息的前提,起碼現在中國的法律體系沒有任何這方面的依據。”
謝益燕律師認為,搞手機實名制要從自由人權的角度去看,有沒有必要,它目的是什麼。他說:“他們打著冠冕堂皇的目的搞這個政策,但是能不能經得起推敲跟論證?能不能對這些政策讓廣大的相關利害關係方來進行研討、辯論,最後得出來它是一項違法的政策還是一項合法的政策,這個法一方面是憲法法律還有就是自然法,社會發展規律等等。”
推進實名制,遭到民眾的強烈反彈,認為“手機實名制”是繼“火車票實名制”後的又一個行政笑話。民眾質疑工信部為何熱衷於造“綠壩”、管“名字”,“工信部精力過剩,還是代表工信部不務正業?”
公民力量成員穆家峪先生則認為,中共通過手機實名制,妄圖達到封殺自由言論。他還說:“當局此舉和北韓不許公民使用手機等現代通訊設備如出一轍。在科學高度發達的時代,這是非常愚蠢的做法,也表明了中共的脆弱,在廣大公民面前的恐慌。”最後他總結為八個字:“黔驢技窮,螳螂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