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華華迫害法輪功 臺北市議員促拘提

【新唐人2010年8月21日訊】黃華華因為迫害法輪功,在台灣被控「殘害人群罪」,目前控訴進入第五天,這起法律行動獲得政界和人權界的關注,很多臺北市議員表示,控告人權兇手對中共有震欇作用,呼籲台灣檢方應該盡速展開拘提行動。

黃華華抵臺不到半小時,馬上被法輪功學員提告「殘害人群罪」,跨兩岸的人權法律行動,能不能成功,受到關注。

臺北市議員李慶鋒:「本來來者是客,對於世界各國的來賓來到台灣我們都應該表示歡迎,不過因為黃華華他是一個罪犯,殘害法輪功眾多成員的一個罪犯,台灣政府跟台灣的司法單位對這個事情不能夠裝作沒有看到、沒有聽到,作為一個民意代表,我強烈支持司法單位應該對黃華華展開拘捕行動。」

臺北市議員徐佳青:「高檢署對於廣東省省長黃華華來台灣,應該要比照其他國家的具體做法,讓這些中國的官員知道,除了在中國他們這樣為所慾為、非法的作為在其他國家、其他國度是不被允許的,一旦他踏出中國一步,他就要被受到限制。」

臺北市議員洪健益:「當我們台灣政府相關單位在邀請他的時候,應該去多了解一下他的背景,他迫害很多所謂的人權,甚至於我們台灣的一些台灣媳婦,合法拿到台灣身份證的人,回到她們的國家裏面去的時候,反而是被他們拘留,只因為(修煉)法輪功。」

臺北市議員陳建銘:「如果涉嫌相關的行事作為,那就應該主動起來表現,讓黃華華先生來作為不受歡迎的人物,台灣不歡迎他來參訪,台灣也不希望沾上『劊子手』這種血腥的罪名。」

台灣法輪功團體的刑事告發狀中指出,廣東省長黃華華,在擔任廣州市委書記時,主管迫害法輪功,市裡系統成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 他擔任廣東省長、省委書記期間,廣東省公安對於法輪功修煉者實施多種酷刑。 這次隨行的廣東副省長萬慶良,被追查國際組織指出,也曾經參與迫害。

高檢署目前已經分案,多位市議員出面疾呼,要檢方盡速展開拘提行動。

新唐人亞太電視阜東、高敏台灣臺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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