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8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19日電)藝人林韋伶3年前懷抱夢想,遠赴韓國摘星;沒想到遇人(經紀人)不淑,且嚴苛訓練的後遺症,致雙腿已不能跳舞。林韋伶雖不後悔這3年遭遇,但仍出書供有意進軍韓國的藝人借鏡。
外表豔麗的林韋伶因演出朱延平導演的「挖洞人」獲得2002年亞太影展最佳新人獎。她說,前經紀人Eddie將她在片中的裸露鏡頭,向韓國公司聲稱她在台灣是A片女星,韓國公司因而控告她詐欺並限制出境,她甚至遭到通緝。她還透露,經紀人還私吞韓國公司給她的簽約金新台幣近70萬元。
被限制出境期間,林韋伶身無分文,常常得靠著1條吐司配可樂過日子,每天只能待在公司練習室自閉,形同軟禁,加上又遭逢與男友的感情糾葛,日子過得很痛苦。在韓國期間,每天練舞5小時,導致膝蓋磨損,至今走路仍會痛,現在已無法再跳舞。
林韋伶說,在萬念俱灰下一度燒炭自殺,幸好被救回來。而2年後公司取消提告,解除了她的出境限制,當下她立刻以母親生病為由,「逃」出韓國,結束近3年在韓地獄般的生活。
林韋伶說,在韓國當練習生期間不斷被人詢問「有可能陪睡嗎?」她直指陪睡在韓國演藝圈是不公開的秘密,並坦承「也曾想過只要眼一閉、牙一咬,就當鬼壓床好了」,所幸最後沒墮入這一步。
這些在韓國的前塵往事,林韋伶都寫進新書「韓國星夢」裡。林韋伶說,她不在乎這些不堪的過程,她要讓許多哈韓的後進了解韓國演藝圈生態,再評估是否逐夢。
最近林韋伶再度接獲前韓國公司老闆來電邀約出專輯,雖然她表示必須慎重考慮,但30歲的林韋伶也坦承,「我這麼老了,而且我的臉也不適合在台發展,台灣觀眾喜歡的是清純型」。在推出新書後,她下一步計畫是拍攝寫真集,但堅持3點不露,也不排除挑戰當期貨營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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