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8月15日訊】社區廣角鏡 2010-08-15
中華民國男子只要年齡到了,依法都必須服兵役。為了宣導役男身份的旅澳僑民返國服“替代役”,台灣內政部役政署派專員到布里斯本舉辦座談會,解答僑民回國工作或定居時的兵役問題。
8月6日下午,中華民國駐布里斯本經濟文化辦事處在昆士蘭台灣中心,舉辦了一場針對海外役男的役政說明會。
台灣役政署官員親自前來,提供僑民所關心的第一手資訊。役政署黃千佑督察表示她此行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來協助旅居海外,尚未服兵役的役男,來了解我們國內的兵役制度的種類、還有他的役期。那更重要的就是說,我們國外的役男,可以參與的一般替代役和研發替代役的內容。』
多數的家長對孩子的兵役問題,都非常的關心。
主辦該說明會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宋文程處長強調:『在未來我們改成募兵制之前,所有男生都要當兵,不管是在國內還是國外。』
本地華僑的第二代,有很多人以僑居身份回臺工作,這些替代役的相關資訊,正好提供給年輕的臺僑子弟,既能履行兵役義務又能夠學以致用的選擇方式。他們在服替代役的期間,也能享有不同階段的薪資。
簡報之後,提問的觀眾相當踴躍。黃督察和經濟文化辦事處負責領務的何仁傑秘書,詳細的一一答復僑胞們所提的種種實務上的問題。(何仁傑秘書):『然後有僑居身份呢,他要入出境呢,他如果是役男身份,他就不需提供在學證明,如果是一般的役男19歲之後,他要離開台灣,他必須提供國外的在學證明,24歲以前他要提供大學的在學證明,25歲到27歲是碩士的在學證明,27歲到30歲是博士的在學證明。』
新唐人電視臺記者倪爾森、琳達布里斯本採訪報導。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0/08/15/a418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