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穿法袍上訪法官”被免除職務

【新唐人2010年7月27日訊】近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發文,免除了馮繽助理審判員職務。妻子工作10年却被辭退,身爲法官的馮繽爲幫助妻子維權,穿著法袍多次上訪,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有人將其遭遇看作法律的悲哀,也有人認爲,馮繽的“執拗”表現了他對法律的信仰,值得肯定。網友感嘆道,在這個國家,法律公正絕對是最高級別的奢侈品,普通人是享受不到的!

據《中國青年報》報導,標爲“孝中法任(2010)3號”的文件顯示,免除决定是在7月8日“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和《法官法》的規定,”經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第17次審判委員會研究决定的。

而馮繽本人是在26日下午才接到這一决定的。前1個多月,他因爲妻子的勞動糾紛案件再審申請遲遲得不到回復,于6月21日至23日,一連3天身穿法官服,胸佩國徽,站在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大門口的警戒綫外,手舉一個大大的“冤”字牌“上訪”。

兩年來,馮繽走過了一條相當坎坷的依法維權路。妻子胡敏和馮繽同在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是一名後勤人員。2008年,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清退“臨時人員”爲名,要求胡敏和一家勞務派遣公司簽合同。

而胡敏及其家人認爲,作爲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唯一一個工作了10年的後勤工人,按當年新施行的《勞動合同法》,法院應當和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她應當成爲法院的正式職工,而不是一名合同兩年一簽、隨時可能無工可做的勞務派遣工。法院方面沒有理會胡敏的要求,直接停掉了她的工作。

馮繽認爲,法院的行爲違反了《勞動合同法》,遂親自代理妻子的案件,將自己的工作單位孝感中院告上法院。

訴訟之路幷不容易,案子遲遲不能立案。無奈之下,馮繽身穿法官服,胸前別著法院的徽章,來到湖北省高院門口上訪。但接連多日,沒有一個人正式接待他。絕望的馮繽開始堵門,見車出來就用頭往上撞,最後才等到了案件開庭的傳票。“開庭簡直是我拿命拼來的”,馮繽曾感嘆。

案件一審雖然認可了胡敏與孝感中院10年的事實勞動合同關係,但沒有判决孝感中院和胡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是要求孝感中院補齊胡敏10年的社會保險金。案件二審維持原判,另行判决孝感中院補償胡敏6000元。

馮繽不服判决,去年10月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要求啓動再審程序。申請再審的材料提交已過了大半年,早就超過了3個月的期限,馮繽至今沒有收到任何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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