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漫步】《弟子規》連載十七 (視頻)

【新唐人2010年7月6日訊】簡介:《弟子規》原名《訓蒙文》,為清朝康熙年間秀才李毓秀所作。其內容採用孔子《論語》學而篇第六條:「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汎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的文義,以三字一句,兩句一韻編纂而成,分為五個部份加以演述。具體列舉出為人子弟在家、出外、待人接物、求學應有的禮儀與規範,特別講求家庭教育與生活教育。後經清朝賈存仁修訂改編,並改名為《弟子規》,是啟蒙養正,教育子弟敦倫盡份防邪存誠,養成忠厚家風的最佳讀物。

謹(六)
將入門 問孰存 將上堂 聲必揚
人問誰 對以名 吾與我 不分明
用人物 須明求 倘不問 即為偷
借人物 及時還 後有急 借不難

解說
將要進門時,先問明誰在裏面;將要登入大廳時,必須提高聲音向人打招呼。
別人問你是誰,要回答自己的名字;只回答「我」,別人不清楚。
使用別人的物品,必須先明講,請求借用;如果沒徵求同意,擅自拿走就是偷。
借用別人的東西,用完要趕緊歸還;別人向我借東西,如果我有就不要吝嗇。

故事

地府銘記偷雞罪

古時候江南一帶有個讀書人,心意正直。正好陰間地府第七殿缺人,玉皇大帝授命讓他暫時主辦。每隔幾天,他就進地府辦事,只要查看文簿,不用判案。

他看到每個人隨著自己造的善業、惡業,懲罰和福報也各不相同。每次看見有人自己爬上刀山劍樹,就派左右侍者去救,越救反而他們爬得越快,竟無法挽救。

一天翻閱文簿時,看見妻子有一條罪狀,說是偷了鄰家一隻雞,連雞毛共重一斤十二兩,他就把這頁折起來做記號。

回到陽間,他質問妻子,妻子還抵賴騙他,他描述地府所見,再問妻子,妻才承認說,鄰居養的雞吃了她曬的食物,她失手打死了這隻雞,怕鄰家婦人責罵,所以還藏 著這隻雞沒敢說出來。他們把死雞拿出來一秤,斤兩一點不差,就是一斤十二兩,夫妻都感到驚奇訝異,於是把這隻雞換算成同等價錢,向鄰人賠償謝罪。

不久他再入地府,檢查之前的文簿,摺痕依舊,但妻子那條罪狀已無蹤影。

(取材明代《見聞錄白話》)

文自《正見網》

《弟子規》連載十七(視頻)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