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改刑法的國會議員探訪陳旺

【新唐人2010年7月24日訊】今天,又有一位聯邦國會議員到多倫多中區華埠去探望,因為捉賊反而成了被告的超市店主陳旺。而這位議員上個月向國會提出了修改刑法有關公民拘捕權的個人議案。

多倫多Eglinton-Lawrence選區的國會議員Joe Volpe週五(7月23日)下午來到唐人街金牛城超市,向陳旺等店東了解偷盜給商鋪們帶來的挑戰。

加拿大國會議員胡平藻:「店東很難承受出門追小偷的代價。而且人們擔心法律是否能幫助他們。」

陳旺非常感謝議員的關心,但對偷盜情況很不樂觀。

捉賊被告的超市店東陳旺:「現在偷盜情況越來越嚴重,幾乎一兩天就有這種事情發生,我們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陳旺等人被控罪的主要依據是刑法494條公民拘捕權,它規定財產所有人只有在小偷偷東西時才可以拘捕小偷。而陳旺捉住的小偷是1小時前偷的東西。在區內選民奚治瑾的推動下,Volpe議員提出了個人議案要求修改刑法。

加拿大國會議員胡平藻:「希望提請國會重視此問題,人們有權在盜竊發生當時,或盜竊發生後不久捉小偷。」

作為個人議案要在國會裏通過還有很長的過程要走,恐怕對10月份就要開庭審判的陳旺案起不到直接的作用。但社區人士和店東都認為議案的提出對於改善偷盜情況很有幫助。

唐人街店東吳女士:「有小偷的時候,(議案通過)能幫到,就知道怎麼做了。」

受害人權益行動委員會陳弘基:「這是一個好的開端,希望公眾能關注此事。如果你認為這很重要,讓你的國會議員知道。」

如果能得到更多議員尤其是政府的支持,這個議案有望進入下一個立法程式,在國會二次宣讀。如果二讀通過,則基本可以確定議案將最終成為法律。

新唐人記者秋旻多倫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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