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王永航律師爲無罪者辯護而獲罪

【新唐人2010年7月22日訊】律師依據法律為無罪的當事人,做了無罪辯護,不僅當事人沒有被放出來,辯護律師反倒因為做了無罪辯護而被判刑入獄,而且還牽連了妻子和母親,而律師的妻子在丈夫入獄一週年的時候,又因為爲自己的丈夫講公道話被關押。這樣匪夷所思的事情,就發生在中國的大連。

據《明慧網》報導,7月4號是大連維權律師王永航被非法關押一週年的日子,幾天來,他的家門外、窗前到處是中共警察的眼線在盯梢,還有人時不時的上門騷擾、瘋狂砸門。他快八十歲的母親,已經承受到了極限。

王永航的妻子於曉豔爲了讓婆婆得到些安寧,對當地錦霞社區的書記石某說,石某去年協助派出所綁架王永航,已經是助紂爲虐,現在更不應再迫害王永航的家人,這樣派人監視居住、上門騷擾對老人的傷害很大。讓於曉豔想不到的是,她不僅沒有因此得到安寧,反而在第二天被錦繡派出所的警察抓走了。

《大紀元》網站上的資料顯示,王永航原本是遼寧乾均律師事務所律師,二零零五年,讀了高智晟律師關於法輪功問題的公開信後,他開始從法律角度思考中共鎮壓法輪功的問題,併發現,根據中國憲法,1999年以來,所有被中共當局以刑法300條「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而判刑入獄的法輪功學員,全部是冤案、錯案。

於是,他開始爲法輪功修煉者提供法律援助,從二零零七年起,王永航多次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號,他在《大紀元》網站上發表題為《爲胡、溫補節法律課》的文章,他指出,以刑罰手段對待法輪功信仰者違反中共的法律和憲法。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七號,王永航又發表致最高人民檢察院、法院公開信:《昔日鑄大錯,如今宜速清遺禍》,再次從法律角度進行了詳盡的論述,期望擁有司法權力者能夠顧及最起碼的法律尊嚴,糾正他們所犯的錯誤。

隨後,他的律師證遭主管機關扣押,他所在的律師所迫於壓力解除了與他的聘用合同。

即便如此,二零零八年八月正值北京奧運期間,王永航不畏壓力,出庭為法輪功學員邱淑萍做了無罪辯護,並寫下了《今天有幸爲法輪功信仰者做辯護》的文章。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號,王永航再次以公民身份出庭,爲法輪功修煉者叢日旭作無罪辯護。僅僅過了半個月,王永航和妻子於曉豔都遭到警方抓捕,而王永航年近八十歲的母親則遭到恐嚇。

據知情人透露,抓捕王永航的行動是中共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親自下的命令。

半年以後,王永航的律師才得以和他見面。律師證實,二零零九年七月四號,王永航被抓捕的當天,遭到3次殘暴毆打,導致王永航腳踝骨折,因為沒有得到及時治療,導致踝骨缺損。

2010年2月4號,王永航被判重刑七年,目前被關押在遼寧省瀋陽第一監獄。

新唐人記者周玉林、吳慧真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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