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首次 加卑詩省大改家庭法

【新唐人2010年7月21日訊】家庭法是與人們生活最相關的法律之一。卑詩省耗時四年,推出了大幅度修改家庭法的方案,這是自上世紀70年代以來,卑詩省首次更新家庭法。

博伊德教授很高興看到省府準備修改使用了30多年的家庭法。

卑詩大學家庭法專家蘇珊•博伊德教授:「早就應該修改了。」

卑詩省司法廳自2006年起開始籌劃修改家庭法,終於提出了方案。最重要的修改之一是分手時家庭財產的分割。

卑詩大學家庭法專家蘇珊•博伊德教授:「財產分割第一次包括了事實婚姻,也就是沒結婚的伴侶,如果他們同居兩年,或者有了小孩並且有穩定的關係。」

博伊德教授對方案中有關合法父母的規定感到滿意。

卑詩大學家庭法專家蘇珊•博伊德教授:「如果小孩是通過捐獻的精子人工授精,或者有代孕媽媽,該怎麼辦?家庭法修改提案中做出了詳細的規定,幫助判斷誰是合法父母。」

修改方案中還推廣通過調解等方法在法庭外解決糾紛。楊律師很認同這一做法。

佈雷克律師事務所楊環優律師:「最好不要經過最後那一審,因為在法庭上,我的經驗是,相互都攻擊對方,就讓法官聽到雙方最壞、最醜的事情,這種體會特別不好。」

現在省府正面向公眾徵求意見,截止日期是10月8日,而司法廳長預計在明年4月正式向議會提交議案。

新唐人記者李雲翔溫哥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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