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7月15日訊】前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7號被執行死刑,他是市委書記薄熙來掀起的掃黑風暴中,落馬的最高級官員。在學術界,文強案件有一些爭議。有學者提出,很多受賄幾千萬,甚至上億的中共官員都沒有被立即執行死刑。文強到底死的冤不冤呢?請看報導。
曾任重慶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的文強,今年4月份被重慶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文強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及強姦罪等罪成立,判處他死刑。一審宣判後,文強提出上訴,但在5月份被駁回。最高法院在7號下達了執行死刑的命令。
有網友說,殺文強是為了滅口,為了保護黨的“高級幹部”。還有的說,如果按照我國的法律來評判,現在的官員,該槍斃的不知有多少個文強。
據大陸媒體報導,文強案二審代理律師宣東認為,一般案件在最高法院覆核至少需要半年時間,文強案完全是特事特辦。
西南政法大學刑訴法教授梅傳強說,在學界,文強案也有一些爭論,焦點是他的受賄金額並不至於判死刑立即執行。有人會說,好多受賄幾千萬,甚至上億的都沒有判死刑立即執行。
深圳市建市以來第一巨貪,曾任市公路局黨委書記、局長、市民政局原局長的黃亦輝,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1700多萬元,另有約1900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2004年6月29號,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2006年4月10號,中央軍事法庭,就原海軍副司令員王守業濫權貪污、挪用公款高達一億六千萬元,被一審判處死緩。
被稱為“中國第一貪紀委書記”,原湖南省郴州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曾錦春涉案金額高達近8000萬,2009年8月14,二審維持原判死刑。但至今尚未下達終審判決書。
法院最後認定文強的受賄金額是1211萬元,來歷不明的資產金額是1044萬元。
網絡寫手蔡慎坤表示,按理說,處死文強一點也不冤。誰用權治他於死罪?是法律嗎?顯然不是!他認為,如果不從體制上去改變,文強之死對貪腐官員沒有任何威懾力!文強之死只是個人鐵腕下的一個犧牲品。
博客作家楊恆均認為,有罪的是把文強弄到那個位置,把不受限制的權力交到他手裏,供他揮灑自如的制度與體制──也許,應該把那種體制和制度送到審判臺上,它們才是有罪。
新唐人記者李靜、吳慧真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