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7月2日訊】 近幾年來,“維穩”不僅成為中國政府天天念叨的“二字經”,也衍生為一個日益龐大的產業。附著在這條粗大產業鏈條上的從業者,除了正宗的專政工具公安(國保)、武警、國安之外,還有為數龐大的官僚體系編制之外的保安、“五毛”與線人等。維穩費用更是高昂,據說2009年用於內部保安的預算高達5140億元人民幣――雖然未公布這些費用的具體投向,但根據常規,公安、武警等這條產業鏈上的“編制內”養人費用不會計算在內。中國的學術研究也因此多了一門中國特色的研究,即維穩課題研究。
但中國政府的“維穩”思維存在一個被有意忽視的邏輯盲點,即中國當前社會矛盾的總根源就是政府權力肆虐與民眾權利被褫奪,中國政府的自利型行為已經成為社會不穩定的第一因素。
一、“維穩”研究回避的根本問題
近十余年以來日漸增多的社會反抗,確實讓當政者深深感到政權根基變得越來越不穩固。面對日益蔓延開的“仇官仇富仇警”的社會怨恨,當局確實希望找到“維穩”妙策。因此之故,“維穩”研究成為國家課題,也出了一些質量較高的研究成果,於建嶸的多篇文章與演講及清華課題組的“以利益表達制度化實現長治久安”,都是其中的代表作。
於建嶸先生近年來研究群體性事件頗有建樹。在今年5月《亞洲周刊》對其所做的專訪“為中國深層次矛盾解套”中,於建嶸對官民矛盾產生根源的分析到位:第一,官員對權力的壟斷與民眾要求參與的需求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嚴重;第二,公權力對經濟資源的控制,利用資源對民眾的掠奪越來越嚴重;第三,公權力對社會資源、組織資源和文化資源的全面控制,越來越加強政治上的專制能力。於建嶸認為,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政治制度落後,沒有能限制公權力的制度安排,目前的壓力維穩已經走到盡頭。但他提出的方法是從現有制度資源中尋找著力點:進行一系列的社會改革(如收入分配制度、縣級人大職業化),以使“剛性穩定”轉變成“韌性穩定”。
清華課題組在“以利益表達制度化實現長治久安”一文中,對“維穩”已成為維護既得利益格局的手段,以及維穩成本的高昂、維穩造成體制性防衛過當、維穩與社會不穩定的惡性循環等各方面問題都有精當的分析。但和於建嶸先生要從現有制度中尋找資源不同,課題組至少前進了半步,希望政府能夠理性定位當前的社會矛盾,對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矛盾的特征和性質重新判斷,不要把利益表達與社會穩定對立起來。
在體制內做這種非常敏感的研究,能夠把話說到這一步已經不容易。如果於建嶸能夠把壟斷權力的主體換成政府而非官員,以及誰是掌握公權力的主體說明白,矛盾根源也就昭然若揭了。於建嶸的問題在於,他希望制造社會矛盾的主體在壓力維穩走到窮途末路時能夠幡然省悟,主動讓利(就是建立公平公正的社會分配體制,讓社會各階層真正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來解決社會矛盾。而清華課題組則忽視了一個事實:中共建立的列寧式政黨體制的特質就是視任何社會階層及群體的獨立利益表達為異端,目前維穩的重心就是要不惜工本地構築利益表達的輸入性壁壘,比如控制媒體、聘用數以十萬計的網絡評論員(即“五毛”)在網上日以繼夜地工作,目的就是制造虛假的民意與引導輿論,而不是要疏通利益表達的輸入管道。
無論是於建嶸希望“在現有制度中尋找資源”,還是清華課題組的研究者希望“讓利益表達制度化”,都是立足於一個前提:將中國政府假想為民選政府,其職能是為國民管理社會經濟活動,並履行其對社會的公共服務職能。上述研究者不得不回避的中國政治現實是:近20年以來,中國政府早已經墮變為一個自我服務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團,其職能只是代表統治精英集團對中國實施政治經濟統治,並以此為基礎和前提,兼顧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
二、中國社會矛盾的總根源:政府權力對民眾權利的肆意侵奪
如果承認中國政府已經墮變為一個自我服務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團,那麼維穩為何陷入越維穩越不穩定的“維穩怪圈”的思維盲點就凸顯出來:統治精英集團的利益並非民眾的利益,他們要求的“穩定”是維持統治精英集團主導的現有利益分配格局,這種“穩定”自然不會是利益正受到空前剝奪的民眾所希望的穩定――因為民眾希望將失去的生存資源要回來。如此理解,也就不存在“維穩”研究中的困惑:“在目前的維穩模式下,社會穩定和利益表達被人為對立起來:利益表達、特別是來自社會底層的利益表達,往往被認為是危及社會穩定的不穩定因素而受到壓制”――因為從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以來,中國支撐經濟高速發展的諸種資源要素如土地、環境損耗、支撐世界工廠的勞動力生命透支與福利損失,無一不是政府依靠公權力掠奪而來。這一點, 我在“改革30年:國家能力的畸型發展及其後果”等文中作過深度分析,其中要點之一是分析國家資源汲取能力的超強發展――政府的財政收入占了整個國家GDP總量的四分之一,占用社會財富比重之大堪稱獨步古今。政府對社會資源過度汲取的必然結果是民眾的生存權利被嚴重褫奪。在社會分配政策與福利政策方面,中國政府的政策都向公務員系統嚴重傾斜。為了保障政府出於自利目的而施行的掠奪行為,中國政府的立法呈現出高度自利性,只考慮所謂的“國家”利益(實則是黨與統治集團的利益),無視民眾的任何權利。因此,從90年代末期開始,中國社會已經出現公共權力私人化、政府行為黑社會化,政治暴力合法化等失敗國家的特征。
中國的社會矛盾的總根源就是政府權力對民眾權利的肆意侵奪,所有被官方視為社會“不穩定因素”如拆遷、征地、司法難民等的存在,恰好是中國各級政府不斷親手制造的。中共也知道由於自身的寄生性與掠奪性,非加強國家的強管制能力不足以維持統治的穩定(即維持現有的利益分配格局),這些年來才不斷地采取各種措施封堵民怨,特務統治逐漸走上前台,政府行為逐漸黑社會化。既然中國政府的“維穩”就是以消滅民間一切利益訴求為要務,怎麼還可能指望這個政府能夠成為矛盾的解決者與社會衝突的公正裁判者?只有讓這個自利型政治集團從公共資源控制和管理中退位,停止掠奪民財與剝奪民眾的生存權利,才是釜底抽薪之舉。但與視權力為生命線的中共討論這些,無異於與虎謀皮。
三、中共政治體制的特點:視任何利益表達為異端
中共排斥任何利益表達,源自於其政黨特點。中共是按照列寧式政黨的要求組建的,無論是毛時代還是此後的三代領導人,都未改變這種政黨特質。列寧式政黨的最大特點是黨國體制:用憲法規定專制政黨為唯一執政黨,將任何對黨國體制的批評法定為危害“國家”安全;組織上,執政黨將觸角延伸至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在政府、軍隊乃至街道、行政村設置“支部”,嚴密控制全社會成員;資源分配上,壟斷並攫取國家資源,以國庫為黨庫,以國養黨。簡言之,黨即國家,政黨與國家的關系完全倒置,政黨利益高踞於國家利益之上。在這種一黨獨裁的極權政治體制之中,無法找到任何可以扼制黨國體制下政治權力肆虐的資源。
利益表達的輸入性障礙恰恰源自此制度。在毛時代,任何不符合黨的利益表達被視為“反革命言論”,務必消滅之(包括肉體消滅);胡趙時代曾有過些許松動,從江澤民直至胡錦濤,采取的所有措施都是消滅利益表達的管道,如加緊對民間社團的控制,將外國NGO視為顏色革命的工具,言論管制日益趨緊,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防火牆”。來自民眾所有的利益表達,如對拆遷征地的反抗,對環境生態破壞的抗議,基本都被當局視為不“和諧”的聲音。從2008年起,中國政府嘗到了奧運安保模式的甜頭,公安部長孟建柱宣稱,要將以“街面防控網、社區防控網、單位內部防控網、視頻監控網、區域警務協作網”和“虛擬社會防控網”這六張網為核心的“奧運安保模式”推廣至全國。這種“體制性防衛過當”舉措被大力推行的根源,就是執政者將任何利益表達都視為異端,編織“六張網”的目的就在於要將任何利益表達消滅於萌芽狀態。面對因生存權被剝奪而被迫上訪者日益增多的“險情”,中國當局不是制止地方政府對民眾生存權利的剝奪惡行,而是宣布一億多中國人有精神病(2010年5月30日《瞭望》新聞周刊)。這項“研究”的靈感應該源自北大教授孫東東所謂的上訪者99%有精神病一說――在黨管控一切,民間不得自由結社、媒體皆為“喉舌”的情況下,各階層之間的利益表達機制從何建立?
利益表達在中國存在制度上的輸入性障礙。這種障礙不僅存在於民眾與政府之間,還存在於媒體與政府之間。民主社會的媒體被賦予第四種權力的職能,以反映民間的各種不同意見並履行社會監督的功能。而中國的媒體不僅不具備這一職能,偶爾反映一點民意,也無法對政府產生必要的影響。中共為媒體設定的制度性角色是“黨的喉舌”,黨只需要它傳達統治者的聲音;“喉舌”自然只能聽“大腦”指揮,哪會讓“喉舌”對“大腦”說三道四?盡管目前部分媒體人出自良知,力爭在維護民眾生存權益方面作一些有限的表達與呼吁,但媒體的這種表達不但無法有效輸入各級政府的決策信息系統,相反還被當局指責為破壞“維穩”。《南方人物周刊》6月28日刊出對北京訪民倪玉蘭的專訪,記述北京市為辦奧運會把這位女律師逼成上訪者並將其關押這一過程。倪玉蘭被關押期間遭受的酷刑令人慘不忍聞。此消息見報後,北京市當局隨即要求廣東省處分《南方人物周刊》。 這一事例充分體現了中國極權政治的特點:只許政府胡作非為,絕不允許任何批評,哪怕只是揭露真相,也會被視為異端遭到打擊。
由於革命帶來的破壞“殷鑒未遠”,絕大多數中國人不想再承受底層革命帶來的天翻地覆之痛。但在這種民眾利益表達的輸入性制度障礙被不斷強化的情況下,和平變革只是幻想。國內學者們在論述“維穩”為何越維越不穩時,存在一個思維上的邏輯盲點,即將政府所要求的穩定與民眾所期待的社會穩定混為一談。其實,中共政權的穩定是以大規模掠奪社會資源為前提的,執政者所夢想的“穩定”,只不過是要利益受損者放棄任何反抗,聽任宰割而無所怨言。然而,毛時代之後民智漸開,民眾的權利意識日漸覺醒,申張權利的時代已經到來,這是中國政府“維穩”必須面對的社會局勢。
(《中國人權雙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