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雲飛:變態維穩是社會不穩定的根源

【新唐人2010年6月12日訊】維穩快超軍費,這已是一個公開的秘密,只不過再度由5月27日的《社會科學報》公佈的數據,將其坐實而已。該報提到,2009年度全國維穩經費5140億,中央政府公共安全支出增長幅度達47.5%,已逼近軍費開支。眾所周知,軍費開支裡面釀成的軍隊腐敗,已軍費開支的一個主項。那麼接近軍費開支的天價維穩經費里面,有沒有貪污腐敗,甚至故意誇大危險,而從中為自己撈取不利之財的呢?這難道是不可能的嗎?一方面是社會的確問題多多,矛盾尖銳,使得中央和地方政府不得不增加維穩經費來硬性維穩;另一方面,維穩可使公安及國安系統擴大權力,增加經費以及增加尋租的機會,因此他們會做許多手腳來誇大其間的矛盾,以便執政者為他們增加尋租機會和權力空間助一臂之力。要言之,維穩人員本身就是社會不穩定的一部分,且看我下面的論述。

一些具體管理維穩的官員,未必不知道公安及國安系統的人員,如何誇大社會矛盾,以擴大自己的權力和增加維穩經費,他們本身只考慮自己的官位和維穩的所謂一票表決,我盡量給你錢,我拿錢消災。我把錢給你持撥夠了,你維穩不好,我好拿你试問。且即便出了問題,也可以推卸責任。其實這些官員他也深知這裡面的經費申請有許多貓膩,有許多漏洞,因為要仰仗於公安及國安等系統的維穩,所以睜只睛閉隻眼,讓他們無度“勒索”,反正又不是我的錢,光我什麼了鳥事?有的具體管維穩經費撥付的官員,更有創造性,他不僅睜隻眼閉隻眼,還和維穩經費的使用單位,聯合起來共同尋租。如此一來,維穩經費不爆漲才是怪事。而大幅度攀升的維穩經費本身就成了社會不穩定的一部分,為什麼如此說呢?因為這得靠不斷地搜刮民財才能保障。而納稅人的血汗錢是有限,而變態維穩經費的增長是無度的。以民眾有限的血汗,來應對無限增長的維穩經費,殆矣!

正如時評作者熊傳東所說,任何現代文明國家,其機構組成自然就負擔著社會平穩運營的責任。也就是說,法院不依法辦事,不維護社會公正,人大不制衡政府及其相關政策的實施,公安不為保障民眾權利而存在,亦即公安局成了母安局,等等,這都是典型的政府機構失效的地方。一個正常的社會,這些機構本身天然地起著使民眾利益的責任,不需要在這些政府機構之外,另設什麼維穩辦、綜治辦等疊床架屋的機構來維持社會運營。本來四九年後,中國政府的運營就是黨政兩套班子,也就是說,民眾天然地養了兩個疊床架屋的政府,這本身就是對民眾的巨大盤剝。隨著社會矛盾的加深,民眾權利意識的高漲,在疊床架屋的黨政系統之外,再增設許多機構來維護社會穩定,其對民眾的盤剝只會有增無減,在此等情況下,要想靠所謂的維穩來維護社會穩定,無異於緣木求魚。

有人也給官方支招,建議他們將天價維穩經費中的一些拿來舒解民困,解決民生問題,社會穩定自然就可以達到。這個招數雖然只能治標不能治本,但應該說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傲慢冷漠是這個政府的貫性,他們怎麼可能聽得進你切實的意見?在他們的眼中,屁民只有臣服的份,沒有說他們一經需要一經反抗,我們就滿足他們。在他們眼中,屁民永遠只是屁民,不應受到足夠的尊重。因為人事任免和政權的合法性,都不是通過民眾選舉的,所以在他們眼中,民眾根本沒有足夠的份量,來製衡他們,與他們博弈。這個社會已經有很多有識之士提供了不少好的建議,但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府哪裡能聽得進去呢?他們想的是如何盡量壟斷和吞獨食,根本不想與屁民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在如此的情況下,官方只好變態維穩,如不改變策略,中國社會只好進一步走上一條逐漸崩潰的不歸路。

2010年6月12日10:06分於成都

── 轉自《看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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