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版趙作海 死刑犯被關738天後無罪釋放

【新唐人2010年5月28日訊】四川成都市新都區農民駱小林被雲南法院以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他被關押了738天後無罪釋放。2010年5月24日,駱小林在釋放通知書上簽字,走出了看守所。

據天府早報報導,駱小林於2006年購置一輛二手轎車,成為一名無證營運司機。一個自稱叫「二哥」的男子經常照顧他的生意。2008年5月11日,「二哥」等3人包了駱小林的車前往雲南。

當車子行至雲南孟連時,「二哥」要用駱小林的車子去接人,駱沒有猶豫就把車鑰匙交給了他。回到賓館後,「二哥」把車鑰匙還給了駱。當時正趕上汶川大地震,家裏的電話打不通,駱非常擔心家人的安危。

據《北京青年報》報導,2008年5月16日,「二哥」讓駱先回成都,他開車途經普洱市思茅區刀官寨時,被寧洱縣公安局禁毒民警,在其車後門夾層中查獲毒品海洛因5589克。隨後,駱因涉嫌運輸毒品罪被刑拘。

2008年12月8日,雲南普洱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犯運輸毒品罪判處駱小林死刑。他不服判決,上訴至雲南高院。

駱小林的家人經過2年的奔波和煎熬,他們耗盡所有的精力和財力,為他上訴申冤。2009年5月4日,雲南高院對駱小林一案,以證據不足,撤銷刑事判決,發回重審。今年5月24日,普洱市檢察院決定對駱小林不予起訴。

駱小林回到成都的家中,百感交集,親朋好友燃放鞭炮、擺設酒席,為他接風洗塵,祝福他重獲自由。

失去自由2年的駱小林回家後,非常低調,不願提起在獄中的生活,只希望過上平靜的生活。他的妻子薛女士接受國內媒體時表示,如果最後判定是無罪,他們不打算要求國家賠償。

最近,中國大陸陸續發生因判冤獄被釋放的個案。其中以被囚10多年的河南「殺人犯」趙作海案最為典型,此案引起國內外媒體的熱烈討論。

趙作海是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人,被稱為河南版『佘祥林』。

1999年因被官方認定殺害同村趙振晌被拘留,2002年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刑2年。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趙振晌突然復活,「兇手」趙作海才被釋放。

而港籍商人周榮與生意夥伴發生經濟糾紛,遭到廣東汕尾公安拘捕138天。2008年5月28日,當地法院認為證據不足,一審宣告周榮無罪。險些成為趙作海,周榮向當地公安局索培400萬,並要求公開賠禮道歉,但遭到拒絕。

──轉自《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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