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貪官外逃機制已“國際化”

【新唐人2010年5月25日訊】(大紀元報導)據知情人透露,在大陸貪官外逃過程中,已形成一個巨大的隱形利益鏈。有些國際服務機構,就專門透過為貪官子女留學和配偶定居提供服務,為官員轉移財產,從中獲利。

據中央社報導,中國對於究竟有多少外逃貪官,迄今仍沒有統一的說法。據瞭望新聞週刊報導,幾年前,有媒體稱,據商務部統計,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外逃貪官數量約4000人,攜走資金約500億美元,人均捲走近1億人民幣。

上述數據,一直被媒體廣為引用,但2010年4月25日,商務部新聞辦有關負責人卻表示,商務部從未正式做過這類調查,也未發佈過此類報告。報導說,公安部、審計署06年5月首次就打擊經濟犯罪工作聯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稱,中國外逃的經濟犯罪嫌疑人有800人左右,近年來陸續緝捕320人,直接涉案金額近 700億元人民幣。

而從2010年4月28日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為瞭望提供的研究資料來看,數據與商務部所否認的數據更為接近。

中國當局4月間審議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和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兩項暫行規定,顯示問題的嚴重性。

多位專家表示,近年來,部分腐敗官員與移居海外的配偶和子女裡應外合,將貪污受賄的大量資產暗中轉移國外,一旦勢頭不對就抽身外逃。

目前,大陸民眾把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國(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國國籍或取得國 (境)外永久居留權的官員,稱之為“裸官”。在以往外逃貪官中,“裸官”就佔據相當大的比例。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尹韻公分析,貪官之所以能在斂財後卷款外逃,直接原因是監管部門並未掌握其家庭財產及家庭成員情況。此外,中國在司法引渡方面與國際水平並未完全對接,增加貪官成功外逃可能性。

此外,他也提醒,有些外逃的貪官,之前掌握國家有關領域重要機密內容,外逃後,可能使機密外泄。

中國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胡仙芝認為,貪官頻頻成功外逃,對國內潛伏的貪官,也起到示範效應,使外逃現象加劇。

另據報導,5月20日,中共監察部副部長郝明金公布了工程建筑行業官員濫用職權受賄舞弊的情況,其中包括20起典型腐敗案例的詳情,數額最少的58萬元人民幣,最大的2200多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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