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禁止“無貨沽空”其實是效法香港

【新唐人2010年5月21日訊】(法廣中文部報導)德國日前突然宣布禁止國際投資者對若干德國銀行的股票及債券進行“無貨沽空”的交易,驚動全球金融市場,導致各地市場指數紛紛應聲倒地。不過根據金融業人士指出,德國此舉其實是效法當年的香港。

經過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香港在十年前禁止“無貨沽空”交易,即任何人假如手上沒有股票或債券,或沒有借來的股票或債券,就不准進行沽空活動,即所謂的“買空賣空”。

瑞士銀行亞太區主管格雷接受訪問時表示,德國的舉動其實不算什麼,在亞洲屬平常得很,對沖基金或投資者需要手上有貨,或需要藉到貨,才可以進行沽空否則即屬違法,而從2007至2008年之間,一共有6人因為進行“無貨沽空”活動而被起訴。

不過香港在當年立法禁止無貨沽空時,卻遭到國際金融業者批評,認為是破壞了香港行之有年的自由經濟政策,而香港政府在1998年大舉動用外匯匯儲備進入股市維護市場秩序,也被視為有違一貫的經濟放任政策。

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香港的貨幣由於與美元掛勾,即政府保證每7.8港元可兌換1美元,但由於香港當時的通貨膨脹遠遠高於美國,因貨幣掛勾政策,香港不能主動對港幣加息,眼見港幣美元之間的息差日深,包括索羅斯在內的國際貨幣炒家於是發動狙擊港幣行動,但同時又大舉沽空香港股票,導致香港處於兩難局面,即它必須調升港幣利息,但調升利息卻又會打壓股市,沽空港股的國際炒家於是會賺得盤滿缽滿。事實上,香港股市在當年10月20日至23日四天之內,下跌了23%。

後來香港決定與這些國家炒家決戰,首先將港幣隔夜兌換率大幅調升,一度上揚至500%,然後又斥資150億美元大舉收購港股,阻止港股的跌勢,結果索羅斯等一眾國際炒家虧本離場。

經此一役後,香港決定禁止“無貨沽空”活動一直至今。瑞銀的格雷說,現在德國仿效香港做法,等於還了香港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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