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擊法輪功學員 中共暴徒被韓法院判刑

【新唐人2010年5月19日訊】5月18日,韓國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對中國籍兇犯崔萬吉(音)、移民韓國的崔春植(音)二名被告判定有罪,判處崔萬吉有期徒刑8個月緩期執行二年;判處崔春植(音)有期徒刑4個月緩期執行二年。此2人涉嫌於去年嚴重騷擾參與退黨集會的法輪功學員,法務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對判有罪的外國人「是馬上被遣返的對象,不能在韓國內繼續滯留,必須遣返回國。」

中使館撐腰態度囂張



事件發生後,警察迅速出動, 但這些暴徒們不顧警察的制止繼續行兇。部份暴徒在被押解到安山警察局接受審問的過程中,仍然態度囂張。一名崔姓暴徒甚至叫囂:「拘留十幾天沒關係,遣送回國我也不怕。我要和大使館聯繫。」並在調查期間用手機和中共大使館的官員進行了簡短的通話。

罕有的制裁

暴徒們在安山警察署接受第一次調查後,被押送到水原地方檢察廳安山支廳,接受徹底的調查。安山支廳經過3個多月的調查取證,於2009年12月28日向安山法院正式起訴了這些暴徒。

任職於一所法律事務所科長的金先生此前分析,通常對類似事件,韓國檢察廳一般是作罰款型處分,但此次檢察廳向法院正式起訴請求刑事裁決。 「可解讀到檢察廳方面的強烈意志,就是要使這些無視法律者受到韓國法律的嚴厲制裁。」

對此暴徒們的第一次公審始於今年2月2日, 直到5月18日共開了5次公審。5月18日,法院最終對崔萬吉(音)、崔春植二名被告做出有罪判決。

法務部:犯罪者必須遣返回國

對中國籍嫌犯崔萬吉的處理,韓國法務部出入境外國人政策本部滯留調查科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說:「這個情況是馬上被遣返的對象,不能在韓國內繼續滯留,必須遣返回國。」

該負責人進一步解釋,即是他被判緩期執行,但因他是外國人,是強行遣返的對象,但是出入境事務所首先審理這個人的出入境狀態:「這個人在國內是強行遣返的對象,所以出入境管理所重新審理這個人能否持有滯留的資格,這個人他自己去不去出入境管理所這是他的事情,即使他不去出入境管理所,出入境管理所都知道這個事情。」



韓國法輪大法學會:對法輪功活動的妨礙不可容忍!

韓國法輪大法學會發言人對本次判決結果表示支持:「對妨礙退黨活動的中共暴徒,法院作出有罪判決,這是理所當然的。在此我們也很歡迎法院的裁決。」;「通過此次判決正告中共當局,任何試圖妨礙法輪功活動的企圖都不可容忍。今後對其犯法者要向政府強烈建議,要求實施強制遣返等措施。」

退黨中心負責人:給中共敲響了警鐘

退黨中心韓國負責人樸仁彩說:「對中國暴徒的有罪判決, 也將給中共及其大使館予以很大衝擊。此前每次搞退黨活動或在退黨中心面向中國人勸退時,中共暴徒來進行騷擾的不少。可他們對自己的騷擾行為則認為是因中共大使館在背後支持,所以更加有恃無恐。但通過這次判決可以說對他們敲響了警鐘。近期這些暴徒的逞兇作惡明顯的減少了,行動也比以前收斂多了。」

控告人: 更多的中國人將加入到退黨大潮

本案件控人告之一、市民團體「新中國人權同好會」代表李承真表示,很高興能看到這樣的判決結果。「本次有罪判決意味着韓國法律絕不會容忍暴徒的犯罪行為。對案件幕後黑手中共當局應是很大的衝擊, 就是讓他們明白退黨活動在國際社會,被認定為一件正義且合法的事情。希望今後有更多的中國人,一起加入到退黨大潮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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