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胡溫公開信:不就撞死個人嗎 白撞!罰你還坐牢

【新唐人2010年5月7日訊】尊敬的胡總書記、溫總理:

我是被吉林省遼源市政府、公安部剝奪維權上訪權利的訪民夏元豐。為尋求司法公正飽經政府精神摧殘,耗盡我十幾年精力。為中國的法律尊嚴不受侵犯和國家形象不被腐敗官員褻瀆,為此我付出沈重代價。
  
遼源市公安局副局長楊海軍的屯親徐紹起在離我住的總醫院僅200米處對其“酒後、超速、逆行”撞傷的傷者拖延四十多分鐘不施救所造成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官方的事故責任認定為:“酒後駕車、超速行駛”造成一人死亡的責任劃分是:肇事者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死者負“主要”責任。並對死者罰款100元。死者的屍體現存放在冥館冰置至今沒有火化。

我們不服對此責任的認定和罰單。十幾年從地方到公安部始終就“責任認定”不能更改到位。肇事者已觸犯刑法 133 條構成交通肇事罪,本依法應當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公安機關卻玩弄中國的法律指鹿為馬,改變刑事案件性質,刑事案件不移交給司法機關處理,已觸犯刑法 402 條構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檢察機關瀆職悖逆“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對“不移交刑事案件案”卻不予立案。

我二姐出事時,我左小腿脛骨骨折二次術後臥床生活不能自理正在住院治療,當時我二姐護理照顧我。我聞聽二姐遇害,萬分悲痛。

我於同年12月,左小腿打著“外支架”不遠千里吃力地拄著雙拐進京托人疏通官方。

就此案情當年中共公安部長、中共交警總管均已獲悉。

楊海軍與遼源市市委副書記、市長劉永新是親家。市長又與曾任遼源市市委書記的時任吉林省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後又任中共公安部的副部長趙永吉是從一地調入遼源市的。當年一個任遼源市委書記、一個任市委紀檢委書記。

可我為將責任認定更改到位上訪卻屢遭北京、省、市相關機關的拘留教養和政府官員對我人身權利的侵權。

遼源市檢察院年前換了檢察長。又新上任的市公安局長加劇嚴密對我打壓,監控手段變本加厲更為陰森恐怖。在咱們國家現在就是權大於法,沒人管涉法上訪案件,至今沒有說法。唯一的說法就是:進京就抓勞動教養!

維權之路艱辛坎坷。我雖為一介平民,可我知道,如事發生一兩個人錯可以改。可一個國家的行政執法機關和中共公安部高官都在欺壓百姓袒護違法者,執法官員都層層推諉官官相護,不惜個人前程拼命玩法。中國的法律存在這樣一個無法無天的國度已成為形同虛設一紙空文,還如何能讓中國的平民百姓信賴當今的執政者??

2002年,我在中央紀律檢察委員會杭培網論壇發出: 《這“‘人命關天的大事’非總理管不可了”, [給國務院朱鎔基總理的一封公開信] 》,當時確起到了實質性的決定作用。

況且,與被害人一地的異父同母的親侄是 80 年代中期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後留校任教卻對此……

可案件至此真的有了轉機嗎?

曾還在強國呼吁:
人民網強國論壇:【98、11、13 慘 案】……吉檢?[圖]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2&treeView=1&id=1416601&boardId=1

人民網強國論壇:【11、13 慘 案】:吉林省檢察院蓄意不作為!【圖】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2&treeView=1&id=1946934&boardId=1

現在國內網絡又讓我閉嘴。萬般無奈,才給胡總書記、溫總理髮此公開信。
敬請胡總書記、溫總理在處理國事之余能關注過問一介草民十餘年慘遭中共公安部高官欺凌,平息十二年久訴不息的浩劫。請不要再繼續讓人民活的沒有一絲尊嚴。

真實情況可到下面網址瀏覽:
http://users3.jabry.com/xiayuanfeng/xiayuan29.htm

夏元豐 (吉林省遼源市)

第一認定書地址:
http://users3.jabry.com/xiayuanfeng/xia/h.jpg
罰款100地址:
http://users3.jabry.com/xiayuanfeng/xia/m.jpg
第一次拘留書
http://users3.jabry.com/xiayuanfeng/xia/a.jpg
第一次教養A
http://users3.jabry.com/xiayuanfeng/xia/d.jpg
第一次教養B
http://users3.jabry.com/xiayuanfeng/xia/e.jpg
東遼裁決
http://users3.jabry.com/xiayuanfeng/xia/12.jpg
第二次拘留書
http://users3.jabry.com/xiayuanfeng/xia/b.jpg
第三次拘留書A
http://users3.jabry.com/xiayuanfeng/xia/c.jpg
第三次拘留書B
http://users3.jabry.com/xiayuanfeng/xia/c3.jpg
第二次教養A
http://users3.jabry.com/xiayuanfeng/xia/f.jpg
第二次教養B
http://users3.jabry.com/xiayuanfeng/xia/g.jpg
市政府處理意見A
http://users3.jabry.com/xiayuanfeng/Abuse%20law/feng48/1.jpg
市政府處理意見B
http://users3.jabry.com/xiayuanfeng/Abuse%20law/feng48/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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