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加祭母三次遭拒 華婦討説法

【新唐人2010年5月6日訊】清明節給已故親人掃墓是中國人的傳統,家住廣東開平的黃秀蘭,希望來加拿大溫哥華給母親上墳,可是這張簽證一申請就是7年。請看本臺記者的報導。

簽證擔保人黃秀蘭外甥馬傑森:「我認爲你不符合臨時居民簽證的要求,因此,你的申請被拒簽。」

這是黃秀蘭第三次被加拿大移民局拒簽。黃秀蘭的母親早年定居溫哥華,2003年不幸遇到車禍去世。黃秀蘭立即申請簽證為母親送葬,結果被拒簽。

希望祭拜母親,了卻一份心願的黃秀蘭,在2008年和今年再次申請簽證,希望在清明節來溫哥華為母親掃墓。結果還是不能如願以償。黃秀蘭的姐姐非常氣憤。

簽證擔保人黃秀蘭姐姐黃秀桃:「特別是我在國內的兄弟姐妹,他們沒有講出來,但我感覺到,他們認為我辦不好這個事情。」

國會議員黃陳小萍幫助他們向移民均詢問拒簽的理由。

簽證擔保人馬傑森(黃秀蘭外甥):「她回來告訴我們三個理由,第一是她沒有足夠的錢,第二是她沒有證明和中國的聯繫,第三個是她沒有出國的經歷。」

而黃秀蘭的家人認為他們的訴求符合移民法案的人道原則,應該給予照顧。

加拿大註冊移民顧問任立三:「人道其實是第二點,第一點呢,你要給他看出來,你這次來一定會如期走。」

加拿大移民部長發言人韋爾世對本案的回覆是:黃秀蘭第一次被拒簽是因爲沒有參加面試,之後兩次則是因爲沒有註明申請理由是掃墓,不能讓簽證官相信她會按期離境。

可是在黃秀蘭姐姐提供的文件上,清楚的寫明了申請的理由是來掃墓。黃秀蘭的家人希望得到人道關注,並表示來年的清明節,他們還會繼續申請。

新唐人記者蘇皓溫哥華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