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福州網民代理律師所遭解散

【新唐人2010年5月4日訊】嚴曉玲案一直備受輿論關注,案中三網民獲刑的爭議還沒散盡,代理此案的法煒律師事務所卻被福州司法局以“合夥人”問題,責令解散。事務所主任林洪楠認為,中共當局的做法讓人懷疑是“報復性執法”。下面請看記者的詳細報導。

16號,林洪楠代理的福州嚴曉玲誹謗案中的三位網民剛剛獲刑,5天後,林洪楠身為主任的律師事務所隨即被司法局責令解散。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早在去年11月,福州三網民誹謗案第一次開庭時,林洪楠就接到福州市司法局的警告:要處罰他停業一年。福州市司法局說,2001年林洪楠在擔任“6.24福清市紀委爆炸案”辯護人期間,造成一份標有“秘密”的福清市委政法委一份會議記錄在境外網站被洩密。

時事評論員橫河指出,這份政法委的文件出現在法庭法院中是非法的。

橫河:「從中國的法律來說的話,至少在字面上,法院是獨立的,政法委不應該給法院下達文件,這本身就是非法的。如果這個文件本身和案情有關的話,那麼就是政法委公然干涉法庭調查和判案,也許它們就是不想讓政法委公然干涉法庭調查和判案這樣的消息傳到海外去。」

福州市一位熟悉政法界的人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在福建數千名律師中,林洪楠屬於膽子大,敢發言,敢代理敏感案件的「異數」。

三網民的當事人之一範燕瓊的女兒林靜怡向自由亞洲電臺說:

「對林律師來說我覺得,他為了我們也損失了這麼多,犧牲這麼大,我覺得挺愧疚的。但是沒有辦法,他們官方已經做的這麼絕,但是我們還是不會放棄吧。」

在中國法律界的黑色四月,還有兩位律師遭遇當地司法局處罰。

在一起涉及法輪功成員的案件庭審過程中,劉巍、唐吉田兩位北京律師因抗議法官剝奪他們在法庭上說話的權利,罷辯退庭,後來被中共當局以「擾亂法庭秩序」之名想要吊銷他們的律師執業證書。

著名律師許志永,他因為幫助毒奶粉受害兒童家長起訴相關企業,被當局以「稅務不法行為」拘留了一個月。

北京大學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的女律師們也感受到了黨的所謂「力量」。服務中心把社會弱勢群體結合起來的作法,被中共當局認為是一種威脅。

橫河指出,國內的律師涉及到了一些所謂敏感的案子,尤其是法輪功學員的案子,他們被打壓的程度特別嚴重。最著名的例子如高智晟律師被判刑,被失蹤﹔而最近他現身的時候,臉部已經嚴重變形。

橫河:「從這些案子當中,我們可以看到它有一個共同的地方。就是這些案子的背後,你可以看到在法庭在法院的背後,都有一個無處不在的中共的黑手在裏面。」

至今為止,中國大陸已有不少維權律師受到中共司法管理部門的刁難。一年前,僅在北京,就有50多名律師沒有通過執照年檢,其中也包括劉巍和唐吉田律師。

新唐人記者李靜、王明宇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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