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力阻廣州良人教會活動

【新唐人2010年4月2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報導)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廣州良人教會近期頻頻遭到當局打壓,教徒被公安帶走盤問,教會租賃的房屋在公安等壓力下,房東被逼停止與教會的租約。

長期受到廣州地方當局打壓的該市良人教會,最近再次遇到問題,他們剛租下的海珠區藝苑路101號的房子,因用作教會聚會點,被公安發現後,向出租方施壓,要求與教會解約。10天前剛與一家企業簽下租賃合約的一位黃姓姊妹星期二告訴本台:「簽了合約,然後簽合同的公司又說,不借給我們了,主要的問題是公安去找過他們」。

另一位孫姓女士向記者講述了經過:「我們是4月14號租的,然後有半個月的裝修期,我們上星期五下午正在那裡裝修,就有兩個派出所的人上去,要檢查我們的身分證,然後又問我們簽租賃合同的那個姊妹的名字和戶籍所在地,到星期六上午,就有國保和洛浦派出所的人把我丈夫帶走兩個小時」。

在此同時,他們接到房東打來的電話,要求終止租約。孫女士說:「星期天下午房東又再次打來電話,說要跟他們談合同的事,昨天(星期一),我們另外一個姊妹去見了他們,我說他們要終止合同須提出一個書面通知給我們,今天(星期二)上午我們會過去拿」。

本台當天上午致電代表房東一方的谷小婷女士,詢問突然終止合約的原因,她說:「你是記者啊,這關你什麼事呢?」

記者:想瞭解一下。
谷小婷:(打斷記者)對不起,我現在沒時間,不要打擾我了。
記者:是不是公安給你們壓力?
谷小婷:不要問我,你打電話直接向公安問,我們今天在開會。

孫女士告訴記者,對方要求他們在5月1號前必須搬離,而只退押金和租金,但他們已完成裝修:「我們投入了幾萬元的裝修費,這些他們都不賠償給我們,他說我們沒有合法的營業執照,我說我們又不是經營企業,為什麼要辦營業執照,而且他們也說了,我們辦不到執照的」。

多年來,良人教會一直受到當局打壓,教會的多個聚會點被公安取締,聚會受到騷擾,而中國的法律並沒有禁止家庭教會,因此,公安的行為因缺少法律依據,往往只能暗中操縱。黃小佳女士說:「在他們眼中是『不合法』,他們也不說你是非法,中國的這些法律裡面沒有這個(禁止),現在他就說我們這樣子去做不好,然後一定要我們去『三自教會』(官辦教會),不讓我們有太多的人聚在一起」。

對於公安指家庭教會不是「非法」組織,但「不合法」,廣州律師唐荊陵認為是自相矛盾:「他這是自打嘴巴,沒有違法就是合法,法律是限制一個範圍,落入這個範圍就是違法,沒有落入這個範圍就是合法,哪有什麼『不合法』又『沒有違法』,我剛才收到良人教會的電話,教會有兩位正在那裡跟(租賃方)交涉,單位準備把通知發給他們」。

孫女士稱,房東也明確告訴他們:「他們也說是上面給他們的壓力,市公安局、派出所、宗教局都找過他們,不允許租給我們用。」她還說,從2008年開始受到當局騷擾至今,未曾停止過,而每次都是向房東施壓:「08年的時候他們(公安)直接到教會去,當時50多個人,我們正在聚會的時候,讓我們停止聚會,每個人出示身分證登記,然後叫我們十多個同工去問 話」。

本台曾報導,廣州良人教會09年3月上旬向當局發表3個月內的第二份公開聲明,指宗教局於08年12月14日與公安等五十餘人衝擊信徒聚會。09年3月,又採用非法的惡劣手段,即通過對房東進行威脅恐嚇施壓的伎倆,對教會繼續實行打壓與無理驅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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