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4月24日訊】中國衛生部星期四公布66項新乳品安全國家標準,其中規定食品中不可含有三聚氰胺。毒奶粉受害者家庭提出質疑,認為三聚氰胺既是化工原料,並非食品添加劑,為何早前又允許三聚氰胺出現在奶製品中?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中國衛生部週四晚間公布了66項新乳品安全國家標準,包括乳品產品標準15項、生產規範2項、檢驗方法標準49項。其中新的乳品安全國家標準中不再設置三聚氰胺相關規定。官方的這項規定令民眾質疑,認為三聚氰胺既是化工原料,當局不應在「三鹿事件」後,仍然允許三聚氰胺在奶製品中出現。
河南鄭州的結石患兒家長李旭週五表示,廠商完全可以做到奶粉中不含三聚氰胺:「都是可以避免的,它(三聚氰胺)本身不是添加物,更何況如果說包裝材料,現在有各種各樣的新型包裝材料,無毒的包裝材料,完全可以換包裝嘛。」
在2008年9月,三鹿毒奶事件曝光一個月後,衛生部、國家質檢總局等六部門發布公告,規定乳製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臨時管理限量值。又稱,三聚氰胺可能從環境、食品包裝材料等途徑進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於是規定,每公斤奶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一毫克。結石寶寶之家代理負責人蔣亞林表示:「既然是不能食用的物質為什麼原料有一個最低含量標準,是不是原料含量高了,吃出問題,你現在弄一個含量標準作為過渡,這也是當初我們懷疑的,為清掉庫存,2008年到2010年兩年來,而且今年年初又出現三聚氰胺奶,也是含量高的。」
據報導,今年初,多起奶製食品被查出含三聚氰胺,有人將未銷毀的三聚氰胺奶製品經過稀釋,加入奶糖、雪條及餅乾中,因而被質疑當局公布食品含三聚氰胺限量值的意圖。
黑龍江的網友在騰訊論壇說,庫存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銷售一空,開始實施此規定,令人寒心。瀋陽的網友說,現在取消「允許添加」的規定,才知道是衛生部讓加的。蔣亞林說,新規定並沒有提出對違規者處罰以及相應責任:「其實作為一個政府相關部門出來的一個規定或者法律的話,應該有三個要素,第一、什麼樣的行為是允許的,或者不允許的;第二、你如果觸犯了,就應該受到什麼樣的懲罰,這是必須的,他(規定)只有前半部分,沒有後半部分,我覺得這說起來都是空話。」
蔣亞林表示,她孩子的病情並沒有好轉,最近出現尿血等現象,而湖北患兒週一哲的父親周雄告訴記者,他兒子一側腎臟萎縮,無人過問,「一個腎萎縮了,一個腎還是積水,現在借錢,借貸醫病,現在政府還沒有承認我們是重症,因此沒有什麼可報銷的。」
也有觀點認為,當局的新規定與目前面臨判刑的結石寶寶之家創辦人趙連海及維權人士的努力有關,連雲港的患兒家長相慶玉說:「也有可能是趙連海,包括其他的家長堅持不懈努力,起到的作用,畢竟那種東西是化工原料,就不應該作為食品添加劑,所以這個事情,我認為他們是逐漸逐漸地,把三聚氰胺送走。」
北京《新京報》週五的一篇署名「沈仰佑」的相關評論認為,既然制定了乳品新國標,既然三聚氰胺對嬰兒的危害很大,為什麼不引起特別重視,將乳品企業不准隨意添加三聚氰胺列入其中?是懶得列入,還是為了節省篇幅?是列入不列入無關緊要,還是別的什麼原因?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