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修法急剎 府院尊重新聞自由

【新唐人2010年4月23日訊】台灣日前立法院二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引發影響新聞自由爭議。總統府與行政院都發布新聞稿表示,尊重新聞自由,行政與立法部門將共同研商,找出兩全之策。

立法院二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明定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職業、家庭、病歷、醫療、性生活、健檢、犯罪前科等個人資料,他人使用前,應告知當事人,民代、媒體也一併適用,引發抵觸新聞自由爭議。

黨政高層指出,目前這項修法的重點,是在於如何「保障人權」以及「新聞自由」兩項重大議題上取得平衡。

總統府昨日晚間發表對個資法修法意見,強調新聞自由不但是憲法保障的人權,也是民主政治的基石,馬總統堅持捍衛台灣的新聞自由。行政院指出,行政部門將與立法院共同研商,在基於維護新聞自由,但也兼顧人權及個人隱私的前提下,可否有兩全之策。

二讀的個資法草案第15條「其他法律另有特別規定得免除其責」的規定,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表示,法務部建議NCC可修改廣電法,將媒體報導公眾人物隱私部分免責,但平面媒體不在廣電三法規範範圍,因此,他認為如依二讀的版本通過,將來執行會有疑慮。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原本準備在今天立法院院會處理這項議案,昨日下午出現大轉彎,決定暫不三讀,留待27日決定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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