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次延押 陳水扁續押2個月

【新唐人2010年4月16日訊】前總統陳水扁在臺北看守所已經被羈押5百多天,不過合議庭星期五(16號)裁定,第3次延押陳水扁,期間2個月。

雖然四大弊案的言詞辯論已經終結,合議庭也訂在6月11日進行二審宣判;不過因為扁家在瑞士的新臺幣7億元還沒有匯回特偵組指定帳戶,所以合議庭認為仍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陳水扁繼續延押,也使得陳水扁確定無法在二審宣判前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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