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4月16日訊】4月16號福州市馬尾區法院以誹謗罪,判處網民范燕瓊兩年有期徒刑,游精佑和吳華英一年有期徒刑。開庭時,上千名來自各地的網友及圍觀民眾在現場聲援三網民,大家高喊“三網友無罪”的口號。當地政府派出五百多名警察、保安,在法院的警戒線上戒備。網友通過互聯網對現場情況進行了直播。
對於當局的判決結果,劉曉原律師表示無法理解,根據現有的證據和法律規定,這個案件都不構成犯罪,既不構成誣告陷害,更無構成誹謗,對這個判決,他感到非常失望和不公。
三位網民在庭上為自己做了非常精彩的辯護,范燕瓊吸着氧氣、坐着輪椅出庭受審。旁聽人員除了家屬外都是年輕的便衣。律師堅持要求林秀英和聶志雄出庭作證,但仍然遭到法庭的拒絕。
新唐人电视台 http://www.ntdtv.com
當庭外守護的上千網友聽到宣判結果後情緒激動,齊聲高喊:“抗議!”和“三網友無罪” 的口號。並齊聲唱起了國際歌。
這次聲援活動,網友準備充分,文化衫、宣傳標語、宣傳畫,紛紛向路人及圍觀者展示了案件真相,及要求追求民主正義的呼聲。網友們把這次維權行動定義為中國民主道路上的轉捩點,這是中國大陸民眾克服恐懼,走向街頭的一次實質行動。
有網友表示,對福建三網民被判的事情絕不能袖手旁觀,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情或許終有一天會發生在我們身上。關注此次事件,關注每一個到現場的人,彼此支持,彼此溫暖,即使當局要“秋後算賬”,也要讓他們有所忌憚!
新唐人电视台 http://www.ntdtv.com
網民范燕瓊、游精佑和吳華英等人,先後因代嚴母林秀英書寫冤情發網帖和上傳“嚴曉玲母親林秀英口述案件”視頻,被福州馬尾警方以涉嫌“誹謗罪”刑事拘留,後於偵察階段改罪名為“誣告陷害”批捕,這次又改為“誹謗罪”判刑。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0/04/16/a4013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