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風強案在京開庭 黃曉敏案樂山審結

【新唐人2010年4月9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報導)廣東維權人士陳風強等3位訪民,被當局指接受境外媒體採訪及提供視頻,被控以「尋釁滋事」,案件週四在北京開庭。而前一天在樂山市開庭的黃曉敏等10名維權人士案,週四審結,法庭擇日宣判。分析認為,當局對各地訪民都在進行震懾。

多年上訪不果的廣東的陳風強、重慶的周光福及西安的孫禮靜,被控「尋釁滋事」,週四在北京崇文區法院開庭。法庭只准6人入內旁聽,其中北京訪民吳田麗當天告訴記者,法院加強戒備,旁聽者被當局一一錄像:「來了七、八十人(訪民),今天比審周莉那天嚴多了,都是警察,我不到8點就到了。他們3人『尋釁滋事』,指控陳風強主要接受媒體採訪,做了很多視頻,提供給媒體。陳風強說我的是老相機,不會用,審判長卻認為,你不會使用,但會操作,這次肯定要弄陳風強了。」

另一位旁聽的市民周先生說,上午主要是公訴人對3個被告提出指控的內容,隨後是辯護律師向被告提問,陳風強指公安收買證人,一度被法官押出法庭。「他覺得北京公安有收買證人什麼的,他懷疑,對他有些誣陷,他認為自己根本沒在所謂的『滋事』現場。有一些證人指證他,所以他認為是不是被警方收買了,法官就制止他說話,然後讓4個法警把他架出去訓誡。」

庭審共進行了5個半小時,至下午4點半結束。3名被告被指參與去年4項活動,包括到國新辦抗議。訪民趙春紅告訴記者:「起訴一是(去年)2月22 號,我們去歡迎希拉里訪華,在秀水街搞歡迎儀式,陳風強當時照相的,第二次是訪民在珠市口集體跳樓事件,陳風強也在照相的,第三件是我們在南站為維權律師呼籲,那會有好多維權律師被吊銷執照,聽上午說陳風強什麼都沒招認。」

3名被告在法庭上都做了自我辯護。陳風強的辯護人江律師對本台說,他作了無罪辯護:「現在給他定的罪名是不成立的,無論說他們這種行為有沒有社會危害性,有多大傷害危害性,至少我對這個罪名有異議的。」

入場旁聽的周重先生認為,指控的證據牽強:「孫禮靜她其實就在南站,還有珠市口,她從路過看到,參與了一下,唱一下歌,國新辦他根本就沒去。我感覺是不是他們西安當地的要打擊報復。」

周先生續稱,從公訴方出具的證據看來:「根本不足以證實這3個人組織和策劃了,因為他們提出的證據,沒有一份明確地說,能夠證明是這3個人組織和策劃這些訪民到上述地點進行示威。」訪民認為,當局此舉是對他們在北京維權活動的打擊報復,起震懾作用。

而前一天在四川樂山市中區法院開庭的黃曉敏、陸大春等10人被控「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週四繼續庭審,於下午兩點半結束。入場旁聽的陳雲飛告訴記者,控方不時打斷律師的發言:「昨天口述的時候把自由亞洲電台、維權網、博訊網,都歸結為境外敵對勢力網站,當事人、律師都要求他們出示敵對勢力的鑑定書,他們沒有答覆,今天他們又說與敵對勢力相關的網站,我們也要求公安機關出示相關鑑定,他們也沒有。」

黃曉敏的妹妹黃小芹告訴本台,控方更連被告人的身分證號碼和住址都讀錯。令人懷疑審判的公正和嚴肅性。「檢察院提供的證據真是貽笑大方,身分證號碼錯,地址錯,提供的證據,音像資料,都是笑話百出。黃曉明身分證只有3個號碼。」

該案庭審已經結束,法院將擇日宣判,對於這次庭審,陳雲飛認為:「對辦案機關和檢察機關的一個控訴會,對維權人士、正義的人好像是一個表彰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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