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4月7日訊】四川維權人士黃曉敏、鮑俊生、劉繼偉、曾理、楊久榮、曾榮康、徐崇麗、嚴文漢、幸清賢、陸大春等10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4月7號上午在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三天。
據樂山民眾反映,4月7號中區人民法院門外戒備森嚴,法院大門口,大約聚集有2百到3百人,聽他們的口音有一半是外地前來聲援的民眾,應該都被監控了,包括便衣在內,警察估計有上百人,警察是一個挨一個站著,站成橫排,法院對面至少有30多人,另外有警車停在週邊一帶,還有警車巡邏。
樂山民眾驚呼,頭一次見到這種場面,一般判死刑犯也不會這樣啊!那麼多警察站崗。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樂山民眾說:「今天他們凡是在法庭外面經過或路過的車子或行人,都被盯梢、盤查或搜身,我經過那裡被阻擋,把我拉到旁邊沒有人的地方叫我走。」
2009年2月23日上午9點多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近兩百訪民示威,有二、三十人,頭戴冤帽,手持大幅“冤”字,用鐵鏈將手鎖住相連,以防止警察將他們驅散,冤民們高呼:“打到腐敗”“打倒貪官”“還我家園,還我人權”要求中院院長出來接見並處理冤案。另外約有十人在中院對門的高樓上拉著大橫幅,橫幅上寫著:“司法不能失去公信”。 此事件發生後,包括黃曉敏在內的10餘人被捕。
新唐人記者熊斌採訪報導。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0/04/07/a400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