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4月7日訊】中國大陸目前正是報考2010年研究生複試階段,在法學院研究生的登記表格中卻出現了一項要求,需要每一位考生對法輪功問題表態。教育局的這種做法遭到大陸律師和學者的強烈反對,有律師指出,這不僅是對法律的侮辱,也是對公民權力的一種粗暴侵犯。
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網站上刊登2010年法學院研究生複試表格,內容明確要求填寫「對法輪功的認識」。
另一份中國海洋大學碩士研究生複試思想政治考核表上,也提出了同樣的要求。
北京著名維權律師唐吉田表示,法學院用這種泛政治化條件篩選未來的研究生,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唐吉田:「既是對憲政法律的違反又是對公民權力的一種粗暴侵犯。實際上反映部分政府工作人員他的文革的陰魂不散、階級鬥爭的思想還在頭腦裏時時作怪」。
唐吉田:「從目前中國大陸公開的法律文件中它也沒有任何一條支持他們所謂的勞教、刑事拘留、起訴以及審判、包括一些所謂強制轉化的學習班等等的違法行為」。
貴州自由學者陳西認為,這本身就是對法律的侮辱。
陳西:「這種意識形態指揮的、霸權主義式的一些阻塞行為是非常可笑的。我希望這種沒有公義、違背人類人性的這種表格,不要再出現在考試場面。這是共產黨邪惡的表現」。
唐吉田律師指出,法學教育不是僅僅知道法條問題,還要知道法條背後的價值取向。
唐吉田:「這種價值判斷能力是應該尊重基本人權,而且要用自己所學的法學知識參與到保障基本人權的實踐中,而達到法學教育的目的」。
他認為現在的這種考試不但勞民傷財、而且對道德價值的危害可能非常深遠。
新唐人特約記者駱亞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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