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4月5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小玉東京報導) 中國政府將於本週內對4名毒品走私的日本死囚執行死刑。這是自1972年日中建立正式邦交後中國首次對日籍死囚執行死刑,日本法律界以量刑過重為由呼籲政府敦促中國停止執行死刑。
日本放送協會報導,日本政府接到中方通告,對被裁定犯有毒品走私罪的赤野光信的死刑執行將在星期一以後執行。目前不清楚中方推遲日期是否意味著停止執行死刑。
*日本法律界呼籲停止執行死刑*
中國要在一個星期內相繼處決4名日本毒品走私死囚的消息震驚了日本社會。日本最大律師團體日本律師聯合會以會長名義發表的聲明中指出中國司法量刑過重,敦促日本政府要求中國停止執行死刑。
聲明指出國際人權公約(第6條2項)中規定,死刑只有在觸犯最嚴重罪行時才處以的刑法。這意味著所犯罪行應該限定在伴有死亡結果。日本對於走私毒品也科以重刑,但是最高刑罰為無期徒刑。
聲明呼籲政府不能座視國民生命被剝奪,應該明確要求中國停止執行死刑。
* 日中量刑差異*
旅日華人學者,聖托瑪斯大學研究日中關係的教授王智新認為,中國政府對毒品走私處以重罰是為了警示後人。
不過他說:“中國政府的做法伴隨社會進步效果會減弱,甚至出現反效果。”
同樣擁有死刑刑法的日本在量刑上相對嚴格。去年7月一名中國死囚在日本被執行死刑。其罪行是在日本殺死3名同胞。目前在日本還有4名中國死囚,他們均被判定犯有殺人罪。
*日本媒體置疑中國審判透明度*
日本的朝日新聞報導稱,將被執行死刑的赤野光信此前與親屬會面時吐露對中國司法判決的不滿。赤野承認走私毒品事實,但是認為在法庭擔任翻譯的沒有正式資格,翻譯水平存在問題,同時自己不是主犯,判刑過重等。
日本副首相菅直人周末訪華時對赤野即將被執行死刑表示憂慮,日本首相鳩山由紀夫也曾經做出相同表態。
托瑪斯大學的王智新教授認為,日本政府的表態為時過晚。為了保護本國國民日本使館應該在判決過程中提供幫助。他同時認為中國司法判決今後應對走私毒品判刑根據情結作進一步細分。他說:“比如根據初犯以及是否主動或從屬犯等進行細分。”
中國政府上週通告日方將在一周後對赤野光信執行死刑後還通告日本,將對另外3名毒品走私死囚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