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疫苗事件突顯中國衛生產品缺乏監督

【新唐人2010年4月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安培報道)山西疫苗事件曝光後,疫苗質量引起關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星期五通報了兩家質量不合格狂犬疫苗生產企業的查處情況。這一疫苗事件再次警示人們,中國需要更有效的公共衛生產品監督機制。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安培採訪了山西一位孩子在注射狂犬疫苗後去世的母親和兩位民間分析人士。

山西省陽泉市平台縣南苑人家9號樓二單元216號本來是中國一個典型的3口之家,兩個大人一個小孩。直到2008年9月10號,這個家裡3歲的男孩王仕超被狗咬破嘴唇。孩子4次接受狂犬疫苗,10月14號去世:

「他注射狂犬疫苗,剛打完第4次沒幾天就得了病毒性腦炎。具體什麼醫生也沒講,很突然,他發病5分鐘的時間他就沒有呼吸,連腦CT都沒有做成。」

這是王仕超的媽媽王文娟。王文娟星期五告訴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孩子使用的疫苗是在市衛生防疫站買的,用完之後就把盒子扔了,不知道是什麼牌子。第二年,陽泉市發生另一起一個不到4歲的孩子在注射狂犬疫苗後迅速死亡事件,這時她才開始對疫苗質量產生懷疑:

「那個孩子跟我的孩子一模一樣的症狀,都是打了第4針剛過了沒幾天就發病了。懷疑是不是疫苗有問題。」

過去幾年來,山西有近百個孩子在注射狂犬、流感、乙肝等疫苗後出現突然死亡、致殘或其它難以解釋的病症。這一事件大約兩個星期前經中國媒體曝光,成為繼毒奶粉事件之後又一引入關注的公共衛生事件,疫苗質量問題引起普遍擔憂。國家藥監局星期五表示,江蘇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生產人用狂犬疫苗時出現偷工減料,弄虛作假,逃避監管問題,導致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公司有關人員涉及刑事犯罪,當地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北京幾個民間組織設立了山西疫苗事件法律諮詢熱線電話,為熱線電話服務的法律專家李仁兵先生分析問題疫苗產生的根源時說:

「首先從管理機制上來講,監督管理機制上基本上有缺位的方面,尤其是地方保護主義,由於地方考慮地方經濟的情況,很多地方藥監管理部門沒有充分地履行它監管的法令職責。」

國家藥監局透露,河北福爾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在生產狂犬疫苗過程中,也有違規操作行為,導致生產的疫苗不合格,但目前當地公安機關在對公司的調查中還沒有發現有涉及刑事犯罪行為。李仁兵先生表示:

「現在很多企業啊唯利是圖。尤其在疫苗這一塊根本沒有社會責任感的。然後不顧人民的生命健康。沒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在中國可能也不侷限於疫苗的生產,很多其它方面的。包括食品方面的都有可能。」

國家藥監局是去年12月通報江蘇和河北這兩家公司生產的狂犬疫苗質量不合格的,不合格疫苗數量總共達21萬份。兩個公司去年被停產整頓,宣布回召問題疫苗,並聲稱目前沒有接到危害報告。國家藥監局星期五要求各地衛生部門加強監管措施。記者星期五撥打江蘇和河北這兩家企業和國家藥監局電話,無人接聽。北京民間組織愛知行研究所萬延海先生說:

「監管的機制,我看這個機制很腐敗。比如說衛生部有衛生監督司、衛生監督局。那麼全國各地從中央到縣裡面都有衛生監督所。但這些機構它本身就變成一個權貴,他們穿著制服像警察一樣可以謀取個人的利益。這種情況非常的普遍,這實際上是非常危險的。」

有中國媒體披露,山西的疫苗事件從2007年開始,直到今年3月才曝光,是因為受到有關部門的壓制。有受害者家長曾訴諸於當地法院,但法院長期既不拒絕也不立案。萬延海先生參與的中國病人權利組項目近日曾就山西疫苗事件致信衛生部和山西省政府,要求調查事件之後的腐敗現象。萬延海先生說,中國必須允許百姓參與對衛生產品的監督:

「特別是這種受害人,事件出來的時候,我們的醫療體系不是說在為病人說話,而是保護他們的醫界同行。那麼這個問題向衛生部上訪或者什麼問題都很難得到解決,很多的時候就把上訪的人給看起來。如果說我們的政府不能鼓勵民眾能夠參與這個對於醫藥、衛生的監督。如果我們的政府不能依照自己定的法律嚴格按照醫藥的法律去執行的話,那麼類似的問題可能還會出現。」

雖然江蘇和河北這兩家企業因問題疫苗受到查處,但山西疫苗事件目前還沒有結果。山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向媒體披露,他早就向當地衛生部門舉報,該疾控中心配送疫苗的負責人同時是疫苗提供企業的負責人,疫苗運輸過程違規,疫苗遭到高溫暴露。山西政府官員目前承認這個疾控中心在投標程序和人事安排上有問題,但說疫苗監管和質量沒有問題。衛生部已對山西這一事件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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