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話壇】連法官也主持不了的正義(上)

【新唐人2010年4月3日訊】【百姓話壇】(98)連法官也主持不了的正義(上):前法官因拆遷糾紛被砍,再被黑官陷害入獄。

主持人:觀眾朋友們大家好!歡迎您收看今天的百姓話壇節目,上一週我在網絡上看到一篇報導,標題是“安徽一法官房屋遭強拆”,說的是一位原本贊同政府強拆的法官,在沒有達成拆遷補償協議的情況下,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租房,在光天化日之下被非法鏟為平地,使他感到無比的震驚和憤怒。那麼今天參加我們節目的嘉賓,也曾經也是一位法官,和他的經歷相比,上面提到的那位安徽法官所遭遇的不公,也只能算是小巫見大巫。

潘仁強:我們第三次群體上訪,武漢市政府土地規劃局離開以後,在回家的路上,突然遭到兇犯襲擊,拔刀持細鐵棍,我當場倒地,十處開放性傷口,一共四處骨折,十五處閉合性傷痕。當場被送到醫院了,因為送的醫院快,昏迷好多天,我這才搶救過來。

主持人:潘仁強是前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因為拆遷糾紛,遭打擊報復,被歹徒砍成重傷。

都市寫真節目報導:

市民:“我們那裏都看到,看到拿著刀就那樣戳”
市民:“剛剛我們有事過來了,我們主任的腳上都是血,那個白鞋子,白鞋子底下沾的都是血,曉不曉得? ”
市民:"兩個長(高)一點的,一個矮一點的,瘦瘦的"
市民:“大大咧咧的走的啊,也不跑啊,不在乎啊,他們都是……”
市民:“幾個人殺的?三個人?”
市民:“三個人殺的!”
市民:“三個殺一個”
市民:“三個就這殺了人”
市民:"打在地上,一共殺了八刀,打了十幾鐵棍子,當時我全身都是血,群眾圍著喊,有三個兇手向我開殺,把我置於死地"

之後潘仁強又被黑心官員誣陷入獄,坐了五年冤獄。涉案官員包括全國政協副主席錢運錄,當時為武漢市委書記、原武漢百利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家來,當時為黃岡市人大代表、還有武漢市人大主任李梅芳和江岸區公安分局長田霖。

主持人:百利公司是武漢市江岸區二七街福建北村的開發商,在拆遷房還建過程中,違規操作,篡改還建房圖,房屋設計不合理,極大的侵害了被拆遷戶的利益。

都市寫真節目報導:

市民:"去啊,到百利去啊, 百利他們不理我們"
旁白:這些拆遷戶提到的百利公司,就是這片住宅區的開發單位,拆遷戶普遍對該公司的還建樓提出了三點疑問,一是房屋結構如此不合理,有沒有考慮住戶的利益,二是同一個開發單位只抓商品房的質量,忽略還建房的質量,是否有見利忘義之嫌,三是拆遷房能否如期還建,在住戶的帶領下,我們走進了這座還建樓。
市民:“現在是大白天,都要打著手電筒往裡面跑。”
旁白:雖然有手電筒探路,但樓道內仍然一片漆黑,由於採光太差,我們只好又派人回電視臺,拿來電平燈,所謂的三號樓,一個單元一層樓的房間很多,最多的一個單元,八層樓共有七十二戶,戶型結構千奇百怪。
市民:“這邊呢三角形,就是個三角,這是武漢市都找不出的,您看過沒有?別具一格,窗戶對到走廊這兒,那是廁所的窗戶,這是廚房的窗戶”
“廚房廁所的窗對著走道,那那個油煙不往人家家裏去……
市民:“就是說唼,這不是剛才跟你們說的嗎,油煙全部就進了別人的戶……”

主持人:由於潘仁強父母的私房也屬於該地塊的還建房,在他向規劃局電視臺等地反映情況後,被開發商買兇報復。

潘仁強:百利公司篡改還建樓圖紙,侵害了幾百家人民的利益,我和張建成向電視臺反映以後,電視臺給它曝了光,他就買兇手殺人,就行使了這個案子。

1996年8月21號破了案,與錢運錄,李梅芳有權錢交易關係的兇犯頭子李家來不供,其他的兇犯金靜雄,李光順,還有一個姓羅的,還有一個姓張的,全都供了,相互吻合。

96年8月23號下午,晚上7點鐘傍晚,破案子的江岸公安分局四維街派出所刑偵隊,民警楊斌,郭文傑,到醫院通知我,破了案,你們指控沒有錯,沒有盯錯對像,就是百利公司!其他人都抓了,李家來是黃岡人大代表,辦了手續後再抓。這是23號的事,病床上的我非常高興,懸著的石頭終於落地了。因為和別人沒有甚麽矛盾,就是和他為這個違法黑樓,電視臺曝光,96年3月份的事,他記下的仇,這就仇殺。

1996年8月26日下午,主犯梁虹供了,我們武漢市中法刑一庭,我們兩個法官也在一看守所提審女犯,隔壁在審訊梁虹,他們就看完了這份筆錄。

主持人:據潘仁強說,主犯梁虹是李家來的情婦,任百利公司總經理。當李家來了解到潘仁強是百餘家拆遷戶中的維權帶頭人之後,指示梁虹買通兇手將潘仁強打殘,殺雞給猴看。武漢電視臺“都市寫真”節目組在接到潘仁強被打殘消息之後,也對該案進行了採訪報導。

潘仁強:1996年8月28號,電視臺開始採訪,武漢電視臺“都市寫真”節目組謝聲立,張鈾開著採訪車就來到的醫院,到醫院商定電視採訪方法以後,就到了四維街派出所,所長曾愛國告訴節目組,採訪這個案子要經過局長,局長在管這個案子,江岸公安分局辦公室主任黃曉屏代表局長接待的。黃曉屏說甚麽呢,這個案子省裡領導打了招呼,市裡領導打過了招呼,黃岡政府的領導也過來分局打過了招呼,申飛亂咬人,梁虹證據不足,我們穿這身衣服沒有辦法啥,我們要聽領導的。梁虹已經供了,局長叫曉屏發明託,說證據不足,局長不許抓,不許查。

96年9月2號晚上,電視臺開播,第一集,“血案”第一集。
“血案”:

市民:“一棒子敲下來,就把他敲得,當時還沒倒,沒倒就下來了,下來了他還扶著車子,扶著的,扶著走,那面又過來兩個,兩個矮個子,也是用報紙包的刀,甚麼東西兩人照他的屁股猛的戳,起碼是十刀以上。”

市民:“12點鐘,剛剛那天槍斃人,我們把佈告貼出來了,我也是在門口坐到,做到呢,聽到啊—啊,等我跑出來,那個人已經殺了,殺了倒在地上去了。”

潘仁強:96年9月3號上午9點,也就是血案第一集的第二天,市委常委,市人大主任李梅芳挂電話,挂到了節目組,她不許播放,“哪能你說不放就不放呢?”,“連我的話都不聽了?”“這樣我們搞不清楚你是李梅芳,還是梅蘭芳,你聯繫工作的就開個介紹信,上門來談”“好好好,不找你們,不找你們,找你們臺長”“咯噔”放下了話筒,誰接的電話呢,張鈾,電視臺節目主持人張鈾接的電話。過了一會兒,電視臺臺長趙致真就來到了節目組,要求剪輯,好些都排掉,所以這樣呢,幾百家人接受了電視臺採訪96年8月28號一個鏡頭都沒有放。

李梅芳搞到了票子,李梅芳這個傢伙,只要是有剪綵的,這個公司那個公司開業。請她去她就去,去了以後剪綵,剪綵要給錢的。我不知道你們資本主義,是不是剪綵要給錢,我們這邊特色,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這個公司那個公司請個大官來剪綵,要給紅包的,不給紅包不來的,專門一頓飯,人家是不願意來的。給一萬,給五千,給兩萬都有。司機秘書都有錢。李梅芳的外號叫甚麽,湖北武漢的幹部叫她甚麽,叫剪綵專業戶。

主持人:據潘仁強介紹,武漢市市委常委人大主任李梅芳,不僅對電視臺臺長施壓,強制停止了對血案的追蹤報導,還迫使兩位節目主持人離職。除此之外,警方在審理兇殺案的過程當中,同樣受到了來自政府高層的壓力,主犯梁虹在招供認罪後被 ,竟然被釋放。

潘仁強:96年9月6號下午,四維街派出所,刑偵隊破案民警郭文傑,挂電話叫我妻子到四維街派出所去了,提出來血案要私了,李家來的功夫不僅到了分局, 而且也到了四維派出所。因為94年期間,李家來收買了公安的一些人,許願給人家解決房子,破案子的民警已經成了包庇罪,包庇罪犯的民警了。

96年9月9號,我就向我的領導,中共武漢市政法委去反映,由中共武漢市政法委辦公室朱主任接待的,我要求江岸公安分局迴避,把案子交到市公安局的偵辦,反對大人物包庇罪犯,市政法委領導不同意江岸分局迴避,我問是誰說的,他說你不要問,反正是我請示過,是政法委書記這一級的。

結果96年10月18號,江岸公安分局還是將梁虹放了,這個梁虹是後期的這個公司的法人代表,當天我被殺了以後,金靜雄主犯頭子打電話給申飛,是百利公司副經理,副經理申飛就叫梁虹拿錢,梁虹就叫會計李紅,到開戶行,濱江路建設銀行辦事處提取的現金一萬,銀行開戶行,有賬在的,他們殺人犯罪是外行,我們辦案是內行,動一下就留下了痕跡。

96年10月18號,梁虹放了以後,我就到處上訪,上訪了20多個部門,市政法委,江岸區檢察院,江岸公安分局,市政府,區政府,人大,都沒有用,我直接拿著我的工務證,當時我是在職的,我有工務證呀,帶著工務證到一看守所去問的嘛?江岸分局把她釋放了,然後就告訴我,李家來帶條子,請檢察院和公安的人送東西為名,給這個梁虹串供,其中有一張條子搜出來了。內外勾結串供叫她不供,原來供的不算數。

然後呢,梁虹放了,梁虹、李家來和警察在飯店裡舉杯慶賀,我在醫院裡病床睡著,二十多次上訪,無效,沒辦法。

主持人:那麼主犯李家來,梁虹怎麼能夠在招供後還能被無罪釋放呢?潘仁強說,百利開發公司的靠山就是當時的武漢市市委書記,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的錢運錄。其實百利開發公司根本不具備合法開發公司的資格,正是因為與錢運錄搞了錢權交易,才將土地批文弄到了手。

潘仁強:那是錢運錄胡搞,本來那一塊不開發,為甚麽不開發,我查了規劃設計圖的,武漢市政府把它留下來做市政公益用地,搞輕軌的車站,2000年以後再考慮辦這件事,90年代根本就不,這個北大門公司,武漢市江漢區城建委北大門公司,把前後四周都拆掉那一塊留下來,為甚麽呀,政府不讓動,因為錢運錄插手了,才把這塊地拿出來應付錢運錄,篡改還建樓圖紙,降低工程造價,超期拒付過渡費,對老百姓欺詐,這是政府行為和這個工程姦商行為幹的。

94年拆遷的時候就受到政府的欺壓,受到司法的打壓,受到了欺騙。96年2月8號就超期了,超期之後果然就是個空手道。超期以後呢,做的還建的房子是黑房子,篡改了還建樓圖紙,收了100塊錢只給了你50塊錢肉,還是臭肉,那就是政府支持,錢運錄政府支持的開發商。欺騙利用人們敲詐人民的骨髓,空手道嘛沒本錢,它搞副經營,來搞詐騙,政府它不尊重人民的權利,只要利益,就是搶奪霸佔.

到了97年元月2號,市委就召開了不公不私的會議,錢運錄說,在會上說,地是我批的,我不認識梁虹,然後秘書長就問,誰給放的梁虹,是江岸區分局長田霖放的,他不敢吭聲,開會的李梅芳承認,“我叫放的,我叫放的”。秘書長心裡就明白了,你們兩個人在參加這個案子,在參加這件事。

主持人:潘仁強指出,武漢市政府負責批地皮的,應該是副市長,而不是市委書記,那麼市委書記錢運錄批地皮給百利公司是屬於濫用職權。之後, 在百利公司出現危機,無法經營下去的時候,本應由黃岡政府接手清查,但是因為錢運錄心中有鬼,怕權錢交易內幕曝光,因此搶先一步接手,由江岸區政府支付了兩千多萬的人民幣,收購了百利公司.

潘仁強:而且經過商議,準備江岸區政府接手,又是政府又經商,這是中國特色。查了這個公司的賬,四個會計,查了一個多星期的賬 ,查完了以後,憑空手這個公司炒地皮炒樓花加上銀行貸款,搞到手兩千多萬,所有的支出賬 全部承認以外,包括白條子都承認以外,還有五百八十多萬,是現金支票,從銀行提了現金,捅了口袋,沒有支出帳。錢運錄為甚麽挪用兩千萬替這個公司還帳,由江岸政府,依照法律規定,歸黃岡政府還賬。就是怕李家來招了,供了。就這種李家來替他做的房子,價值五百萬。

主持人:潘仁強回憶說,李家來的百利公司不僅違規建黑房,還超期半年不還建,也不付超期補償費,老百姓不願再繼續租高價房, 於是都搬回了爛尾樓.在錢運錄操縱的江岸區政府收購了百利公司後,對老百姓下手更狠,不但不給錢,還出動幾百名警察,強行驅趕,期間打傷了民眾,還將挺身維權的潘仁強投入了監獄。

潘仁強:這個政府壞,政府不壞,空手道姦商搞不成的,我們國家的政府是雜種,多性的,它不是行政公權,人家民主國家的政府是行政公權受託人,我們這個國家的政府既是行政公權又是開發商的代言人,還是開發商的惡狗,又是領導,它又當婊子又掃黃,甚麽就讓它幹了,沒有活路了,政府欺騙人民。

96年4月8號集體上訪,96年8月8號是房建期超過了半年的日子,幾百家人就喊起來罵起來,攔馬路拼了啊,無處說話了啊,政府太黑了啊,老頭子馬路上說話告訴群眾,老太太在馬路上睡起來,小孩把建筑工地的建筑石頭往路上甩,已經鬧起來馬路上半個多小時以後,福建村的一個拆遷戶叫陳遠合,他喊著把強強抬下來,我的小名字叫強強,一群人將我連人帶躺椅抬上了路,我的眼睛沒有睜開,我看不清,我顱骨三處骨折,顱內淤滿了瘀血塊,然後就二七街的派出所來了,然後江漢分局副局長帶著一百多防暴隊民警到了,然後用車子,中級法院刑一庭也來車了,就把我抬上了車,送回了醫院,然後大家都散了,我是被人家抬上路了,我不能站不能走,在幾千雙眼睛目睹下發生的事實。我沒把這當成個事,被人抬上路的,不是我故意的。

96年9月12號以後,幾百家人就搬回了爛尾樓,無水無電無路無門無窗,沒辦法!他又不付一分錢,斷了我們的生意,我們不能做生意,不能自己住,還要花高價在外面租房子,大家身心痛苦,你這個政府言而無信,翻來覆去,胡說八道。
老百姓不相信政府,被騙怕了,然後它這個,到97年3月31號就要趕大家,強行驅趕,它無遷證,不還賬 ,依照法律依照政策,它全部應該付錢,付甚麽錢,超期過渡費。

96年2月8號,是還建期,超過了這個期限就應該付錢,就付超期過渡費,政府有文有令。為甚麽這個是壞政府呢?政府不執行政府令,政府違反政府令,願怎麽幹就怎麽幹,胡幹八幹,就是要把規矩搞亂,就是不講理,就是個流氓政府,怎麽樣?黨是流氓黨怕誰!

97年4月2號,鐵路局幹部老胡的妻子,當場倒地氣絕身亡,被氣紅了眼的老百姓又要幹攔馬路的事,這個時候的我手拄著棍子,頭靠了牆,我殘廢了,“黨強民弱,我們要以合法對違法,政府不講法,我們要講法,政府不守法,我們要守法,我們是弱者!”人家就說強強,那怎麽辦呢?我說民告官,告到法院行政庭,97年4月4號,我們就到了天門墩的武漢市中級法院,遞交訴訟狀,就是為這,抓我坐牢,民告官,他差我的錢,債務人強行賴賬,抓捕債權人。
江岸公安分局長田霖,點了六個人,組成專班,來搞我的案子,來告我反對他包庇兇犯,江岸分局對我的指控是我主動攔馬路,攔截交通擾亂秩序,這壞那壞的,誰抬的怎麽抬的,前因後果事實經過,全部堵著不讓我說話,更不記錄,這典型的中國案子徇私枉法,所以簽字的時候我簽的,“我說的沒記上”我寫上去了。

97年4月23號,我就反而逮捕了,我一萬個不服氣。

結語:好的,觀眾朋友們,現在又到了和您說再見的時候了,武漢的前法官潘仁強被捕後的遭遇是甚麽樣呢? 請下週繼續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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