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3月23日訊】26歲女子:遭強暴後被脅迫同居5年,第三次逃回家被貼裸照 肇事者:不拿5萬,裸照貼網上,把她家炸了。
1月27日晚,數百張裸照被貼撒在周口市沈丘縣城南30多公裏的一個村子裏。
裸照中的女子是26歲的陳曉麗(化名),她說貼撒裸照的人叫張松才。當地派出所指導員給張松才打電話,張松才說“你敢管閑事我就殺你全家”。
事件: 裸照一夜貼了3公里
村民李子青說,1月28日凌晨1時,他出門辦事,發現線杆上貼着一張裸女照片。仔細一看,是鄰居陳志德(化名)家的大女兒陳曉麗。“我趕緊喊老陳,随後老陳兩口子和我就在村裏撿照片。”
“從鎮上到我們村裏有3公裏,一夜間,到處都是俺閨女的照片,我們撿回了近200張。”陳志德說。
裸照事件,很快轟動全村。
回顧: 貼裸照者和女孩熟識
陳曉麗稱,貼裸照的人叫張松才。
2004年,21歲的陳曉麗考入鄭州市畜牧路上的一所院校,第二年,陳曉麗結識了承包學校食堂的張松才(别名張火箭)。
陳曉麗說,2005年暑假,她想打工掙錢,張松才以幫其找工作爲由,将她領到了一個小旅館裏。“他說他哥是學校後勤集團的領導,會幫我找了一份宿舍管理員的工作。”陳曉麗說,“他強奸了我,威脅我不能說出去,否則讓我上不成學。我給他哥哥張大偉(化名)打電話,他哥讓我不要聲張,并安排我去當了管理員。我非常害怕,就從了。”
陳曉麗還說,此後一直到畢業,她多次被張松才帶到其租住處,發生關系。“我隻要一反抗,他就拳腳相加。說我不聽他的,就要殺我全家。”陳曉麗說,當年,張松才35歲,有兩個孩子,“大三時我去找過他媳婦,求她勸勸張松才,但一見面他媳婦就打我。”
受害人: 遭遇多次威脅打罵
陳曉麗說,2007年6月,畢業後她“像逃難一樣”跑到新鄭去打工,但是張松才追到新鄭逼她回鄭州。“打得非常狠,我太害怕,又屈服了。”
回到鄭州後,陳曉麗租住在柳林,“張松才也常住在這裏”,“那些照片都是他趁我睡覺時偷拍的。我被驚醒後就去奪相機,每次都被他打倒在地。”
陳曉麗說,2009年5月,她跑回老家,張松才也跟着來了。“他說有幾十枚雷管,我要不跟他回去,就把我家炸了,還要把我的裸照放網上。”陳曉麗說,張松才承諾,隻要跟他回鄭州再住半年,就放過她。陳曉麗又回到鄭州。她說,5年間她共堕胎6次。
2010年1月,陳曉麗第三次離開鄭州回到老家沈丘,“沒想到,這次張松才貼出了裸照”。
貼裸照者:不拿5萬炸她家
3月7日1時許,有人在陳家的大門和院牆上潑汽油并點燃。“裸照被貼出來家裏都忍了,這次燒我家的大門,我們報警了。”3月9日,陳家人報了案。
在陳志德手機裏,有多條張松才發的信息:“告訴陳曉麗我要把她的照片全部發到網上,讓她狗日的沒臉見人”;“我現在就在鎮上,我這次來不把你們陳家給炸了,我就不回去”。
“他說讓我們給他拿5萬塊錢,如果不拿的話後果自負。”陳志德說。
3月18日16時許,記者電話聯系了張松才,在電話中,張松才一開口就罵,并承認了強奸、貼撒裸照、燒門的事。 “我給你說,不管你是誰,陳曉麗給我拿5萬塊錢這事拉倒,要不的話,我手裏的裸照還多着呢,我把照片發到網上,還要把他們家炸了。”
當記者問爲何要5萬元時,張松才說和陳曉麗在一起時,陳曉麗花了他很多錢,“具體多少我也說不清,但我現在就要5萬元”。
派出所:貼裸照行爲性質待定
3月19日,記者見到了張松才的哥哥——鄭州某高校黨委書記張大偉。張大偉表示,他知道陳曉麗與自己弟弟關系“不一般”,“我多次勸他,但他不聽,還要和我斷絕關系。”
據張大偉說,他弟弟很偏執,“我不知道弟弟散發照片的事,這是畜生才幹的事。我向受害者家屬表示歉意。應該讓公安機關把他繩之以法。”
在事發當地派出所,指導員李颍良稱,陳家大門被燒一事他們已按毀壞公私财物立案,“對于裸照的事才聽家屬說,這是違法的,家屬發現犯罪嫌疑人可以報警,我們會随時出警”。
随後,李颍良用免提撥通了張松才的電話。“我是派出所指導員李颍良,有個事需要向你了解一下。”張松才一聽先罵了一通,說:“我不管你是誰,你要敢管閑事我就殺了你全家。”
1分鍾後,張松才又打來電話說:“照片是我發的、門是我燒的、陳曉麗要是不給我5萬塊錢,我今天就去沈丘炸她家,我不管你是哪個公安局的。”
李颍良表示,“這個事性質惡劣,但到底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等我向所長和局裏彙報後才能定。”
律師:張松才已涉嫌“三宗罪”
天之權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律師張少春認爲,如果受害人陳曉麗所說屬實,那麽,張松才已涉嫌三項罪名,分别是強奸罪、敲詐勒索罪、傳播淫穢物品罪。當地警方應立即立案。因涉及受害人家屬安全問題(張已炸壞陳家大門),警方應采取技術手段查清張松才下落将其捉拿歸案。
陳曉麗還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進行民事賠償,以彌補名譽和精神創傷。
昨晚7時許,事發地派出所所長李雲說,由于陳家人尚未前來做完筆錄材料,目前還未立案。對于張貼裸照和敲詐,我們做完筆錄後也是移交刑警隊。對于陳曉麗被強奸一事,由于事發地在鄭州,應由鄭州警方立案。
──轉自《網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