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旺案審判日期仍待重新確定

【新唐人2010年3月13日訊】由於檢控官缺席,原定在今天(3月12日)確定陳旺案新的審判日期,被推遲到下週一(3月15日)進行。

去年5月,多倫多中區唐人街金牛城超市的店主陳旺,和2名店員因捉賊防衛不當,最初被51警察分局控告4項刑事重罪。

但社區人士認為陳旺等人本身是偷盜罪案的受害人,同時刑法中公民拘捕權的界定存在灰色地帶。他們發起簽名活動不斷呼籲,還為陳旺籌款打官司。在聯邦移民部長親自探望陳旺之後,一些國會議員和省市議員也站出來支持陳旺。隨後,檢控官取消了對陳旺等3人綁架和使用私藏的武器兩項控罪。

據陳旺律師最近透露,檢控官很可能還會取消強行禁錮這項指控。陳旺案原定審判日期是6月21日到23日三天。因與G20峰會召開的時間靠近,法庭擔心警察人力不足,因而需要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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