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3月12日訊】(加拿大)聯邦移民部日前在其網站上宣佈,技術類和加拿大經驗類的移民申請人從4月10號開始,需要提供英語或法語語言能力的證明,也就是說提交聯邦移民簽證官承認的語言考試成績,並且只能有一次機會遞交語言能力證明。
目前,移民部接受申請者提交書面陳述,目的是幫助簽證官判斷申請者的語言能力。而這種方式主要是為母語是英語或法語的申請人設立的。但移民部發現大量母語不是英語或法語的申請人遞交的書面陳述並不能真實反映本人的語言能力,簽證官往往需要通過面試才能判斷申請人的真實語言水平。這就延長了審批時間。聯邦移民部解釋,新的規定將加快移民審批程序,同時增加公平性。
[加拿大聯邦移民部發言人卡科納]“現在,我們強烈建議母語非英語或法語的申請人,提交語言測試成績。所以他們申請時就知道,簽證官要求的語言程度是甚麼。”
對於聯邦政府這一規定,已經成為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華人表示,這會促使申請人在移民加拿大之前就重視提高語言能力,對自己有好處。
[加拿大公民姚女士]“因為你的英語達到一定水平,來了這裡才可能比較安定,才可能很快地找到工作。”
[加拿大永久居民寶琳]“我覺得這樣做,是讓申請人更快,更容易地融入加拿大社會。”
目前,在滿分為100分的加拿大移民審核體系中,申請人的語言能力佔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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