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3月9日訊】加拿大亞省(Alberta)在徹底改變省級選舉法案後,在監獄中服刑的囚犯也將有權利參與投票。
大多數省份已經允許囚犯參與投票,但是2002年經加拿大最高法院要求所有省份擴大囚犯投票權。司法部長Alison Redford表示,此法例一旦通過成為法律,亞省下次進行選舉時所有囚犯都可參與投票。
但是她也進一步說明,將會確保囚犯在自己的家鄉區域進行投票而不是所在監獄。
在去年省前首席選舉官為改變這一選舉法案參考了182條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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