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3月9日訊】不參加省級選舉的結果很可能是要交納罰款。
這一想法是反對黨為了提高投票率而想出來的,在過去亞省的地方選舉投票率很低,10名亞省市民中僅有4人參加投票。
這一想法不是新生的,在一些地方,如果人們不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就會被罰款20美元。在澳大利亞,選民如果不參與投票就會被罰款。新民主黨領導人正在考慮這一方案。
Brian Mason說:“我認為這是我們應該談論的話題之一,並且這樣的交談會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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