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官對釣魚案判刑提起上訴

【新唐人2010年3月5日訊】含有種族仇恨因素的米德爾頓推亞裔釣魚客落水,並追車失事致人終身殘廢一案,由於被告被法官從輕量刑,安省司法廳於今天(3月4日)就該案的判刑,正式向安省上訴法院提起上訴。

檢控方在上訴聲明中表示,法官的判刑明顯不符合該案的具體情況。其中,

“法官沒有對大量嚴重事實予以足夠考慮,包括犯罪的種族仇恨動機,及其造成的嚴重後果;”

“法官沒有對該犯罪應受的道德譴責予以足夠考慮,包括其蓄意犯罪的性質,開車追擊受害人的高速度和持續時間,以及可預料的嚴重後果;”

“法官沒有對該犯罪對受害人及社區所造成的影響予以足夠重視;”

“法官過多考慮了被告先前沒有犯罪記錄。”

作為上訴申請人,安省司法廳長,也即安省總檢察長,希望上訴法院能延長此案被告的刑期。

上個月12日(2月12日),安省高等法庭判處本案被告米德爾頓2年少一天監禁,及3年監外假釋。而檢控官向法庭建議8-10年刑期。法官的輕判引起受害人及社區的強烈不滿。他們對檢控官提起上訴表示歡迎。目前,安省上訴法院還需要等待檢控方提交完整的材料才可確立上訴聽證的日期。

新唐人記者秋旻多倫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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