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2月26日訊】報復陷害舉報人致其自殺的安徽阜陽“白宮書記”張治安,在新年前被判死緩。但作為地方一把手的張治安,其所犯罪行,並非一個人就能完成。市政府秘書截留舉報信轉交給被舉報者張治安,成為了張報復舉報人的導火索。而前檢察長在張治安報復舉報人一事上,從被迫到“積極迎合”,最終成了張治安的整人工具。
配角一 潁泉區原檢察長汪成
據大陸媒體報導,作為張治安“報復陷害舉報人李國福”案的同案犯,潁泉區原檢察長汪成與張一起出庭聽判,審判過程中,與始終站立的張治安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汪成多數時間伏案呆坐,一臉愁苦。
以“報復陷害罪”被判刑六年的汪成,被不少當地官員認為頗為“冤枉”。
汪成與李國福並無恩怨。在整個案件中,他被認為是張治安的一個“馬仔”,正是由於其濫用檢察權,違背事實和法律辦案,使一級檢察機關淪為報復陷害李國福的工具。
在李國福被關押期間,由於身患重病,看守所曾向汪成提出變更強制措施,結果汪成不同意。李國福後來在絕望中自殺,死前已雙目失明。
自從任潁泉區檢察院檢察長後,汪成即被視為“張治安的人”。
配角二 阜陽市政府前秘書肖華
如果當初肖華不是將李國福的舉報信轉交給張治安,那麼給李國福一家帶來災禍、也導致十餘名幹部落馬的這場風暴或許根本不會發生。
如果說汪成身陷李國福案尚有無奈的話,那麼阜陽市政府的前秘書肖華捲入該案則讓阜陽不少干部感到匪夷所思。
外界通常認為,張治安案的轉折點,始於舉報人李國福之死。然而,大風起於青萍之末,根據法庭審理查明的事實,事件真正的起點,其實來自肖華轉交的一封舉報信。
判決書如此描述李國福案的起因:2007年8月份,時任中共阜陽潁泉區區委書記的張治安收到阜陽市人民政府秘書肖華截留的一封關於其受賄、賣官、違法亂紀的舉報信,被告人張治安根據舉報信內容,分析判定舉報人就是李國福,遂產生報復李國福的念頭。
上述內容表明,如果當初肖華不是將李國福的舉報信轉交給張治安本人,那麼給李國福一家帶來災禍、也導致十餘名幹部落馬的這場風暴或許根本不會發生。
舉報信被轉到被舉報人手裡,已經不足為奇。不過阜陽政界一位人士不能理解的是,作為市領導的秘書,擅自截留寄給市領導的掛號舉報信,並轉給與其沒有行政關係的被舉報人,這在官場並不多見。事實上,保證將給領導的信呈交給領導本人且不外傳,是秘書的基本分內職責。
配角三 潁泉區原政協主席趙德才
趙德才與張治安雖然官場暗戰不斷,但雙方都不想把對方置於死地。但是,隨著李國福自殺之後的事件逐漸升級,兩人的命運,也終非自己所能掌控。
在張治安案判決書中,潁泉區原政協主席趙德才的名字曾以證人身份被兩次提到。同時,趙也是所有作證者當中,唯一被判刑者,儘管他與張治安之間並未發現有權錢交易。
趙德才與張治安的關係極為微妙。趙年長張治安11歲,曾在張的老家潁上縣為官多年,33歲即任副縣長,後於張治安之前到潁泉區擔任副區長、副書記,在張治安調潁泉區任職後,趙德才任潁泉區政協主席,提拔為正處級。
趙德才一度被視為張治安“心腹”,事實上,張治安在潁泉區的主要政績之一,是開發建設了皖西北商貿城,而趙德才則是商貿城指揮部指揮長。辦案人員後來查實,商貿城項目是張治安重要的受賄平台。
根據趙德才的證言,商貿城無論大小事情都必須向張治安匯報,經過張治安的同意方可實施。後經檢察機關查實,趙德才本人亦在商貿城項目中受賄十餘萬元。
儘管不知兩人因何生隙,但有跡象表明,張趙二人的“蜜月”很快結束,且反目成仇。事實上,收到李國福的舉報信後,張治安堅信其是受人指使。而他“整”李國福的目的,也正是為了找出“幕後黑手”。而李國福臨死前寫給張治安的“悔過書”中,曾提到其“被人利用、聽了別人的離間計和教唆”。不過,他並未點明“別人”究竟是誰。
張治安父親張家順在2008年接受南方周末記者採訪時,將矛頭直指趙德才,認為張治安工作中得罪了趙,趙因此在背後告張治安的狀。有知情者稱,張治安在看守所中,還曾向人打聽趙德才在外面是否還在“活動”。
配角四 向張治安送錢的買官者們
一位阜陽當地官員認為,張治安案中,下屬官員給他送錢只是一種姿態,主要目的是向張治安表忠,表明自己成為“張治安的人”。
張治安雖以“報復陷害”李國福案發,但法院最終對其處以重刑的主要法律依據,卻在於其受賄360萬元。在行賄人名單中,最引人注目的則是一批官員。在張案中,共有6名處級幹部、10名科級幹部因對張治安行賄被免職。原潁泉區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周文禮即為其一。
根據周文禮本人證言,2002年5月,周文禮到張治安辦公室提出想擔任國土資源局潁泉分局長一職,並送其2萬元人民幣。 2003年春節後,週又到張辦公室送其1萬元。後來,周文禮被任命為區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安徽白宮案
■2007年8月份,阜陽市人民政府秘書肖華將李國福寫給市長孫云飛的舉報信截留並轉給張治安。
■2007年8月26日,李國福被潁泉區檢察院帶走,李國福妻子、女婿也分別被抓。
■2007年10月12日,李國福被批捕。
■2008年3月13日,李國福在監獄內自縊身亡。
■2008年4月,中國青年報率先報導李國福死亡案。
■2008年5月,張俊豪一審以受賄罪被潁泉區法院判刑一年六個月。
■2008年6月,張治安、汪成被安徽省聯合調查組帶走調查,次月被逮捕。
■2009年3月,張治安被取保候審。 5月再次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2009年4月,張俊豪因檢方不予起訴而獲自由。
■2009年9月,潁泉區原政協主席趙德才因受賄58.8萬元被判刑8年。
■2010年2月8日,張治安因受賄罪、報復陷害罪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汪成因報復陷害罪一審被判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