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對夫婦多生一胎被罰72萬

【新唐人2010年2月22日訊】福州長樂金峰鎮臚峰社區居民李某夫婦違反中國現行生育政策多生育一胎,被徵收社會撫養費72萬多元,這是福州社會撫養費徵收數額最大的案件。

據大陸媒體報道,長樂金峰鎮臚峰社區居民李某夫婦于1995年9月生育一個男孩,後又於2006年10月生育第二個小孩,被指違反中國現行生育政策多生育一胎。

經立案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後,長樂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啟動對李某夫婦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程式,根據《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於2007年8月30日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決定。

李某夫婦不服,曾向福州市人口計生委提起行政復議,並先後向長樂市人民法院和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經過2年多的審理,2010年 1月4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維持長樂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作出的徵收決定。這是福州社會撫養費徵收數額最大的案件。
  
福州市人口計生委負責人表示,社會撫養費是違反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公民,對社會相應增加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給予補償的行政性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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