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2月2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林坪報道)有山西訪民反映,山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賺錢,把全省二類疫苗的供應和管理權轉包給一家私營公司,這家公司的變質疫苗造成很多兒童生病、死亡。事件曝光後,供應問題疫苗的公司不見蹤影,當地法院對受害者家長的訴訟不予立案,檢察院和藥監局也推脫責任。
山西洪洞縣訪民易文龍向本台記者反映,他的女兒易世華2006年12月在臨汾的新華中學接種流腦疫苗後,出現思維遲鈍、暈倒、昏迷症狀,經多家醫院搶救,終於甦醒,但被北京301醫院確診為患上了「急性播散性腦脊髓炎」症。
「通過治療以後,現在落下的後遺症還是癲癇,她以前不是學習挺好,現在她那個癲癇就是,咱們老百姓就叫它『神經病』吧,在學校一般的小孩不願跟她玩,她老發脾氣嘛。」
女兒病情稍微穩定後,易文龍到臨汾衛生部門,要求追查學校無證診所不經家長同意擅自給學生注射疫苗的責任,並要求鑑定疫苗是否有質量問題。臨汾衛生局以技術力量不足為由,轉到省衛生廳。省衛生廳遲遲不出鑑定結果,直到2008年底,才給易文龍回覆說,易世華的病情與接種疫苗無關。
而此前,易文龍已從網上看到了山西省疾病控制中心員工陳濤安對山西省疾控中心「高溫疫苗」問題的舉報。根據陳濤安的舉報,山西省疾控中心領導為賺錢,在2005年底把二類疫苗的配送和管理權外包給一家私企:北京華衛時代醫藥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該公司經理田建國被任命為山西省疾控中心下設的生物製品配送中心主任,每年向省疾控中心交380萬元,從此壟斷了山西全省的二類疫苗供貨權。山西省疾控中心領導後自行設計了「山西疾控專用」標籤,從2006年初僱用民工、無業人員,在疾控中心的樓道裡,給疫苗貼「山西疾控專用」的標籤。山西省疾控中心並下發文件,要求全省各醫療部門只能用貼了標籤的二類疫苗。
陳濤安介紹說,疫苗應該在2~8℃避光保存,而數小時暴露在室溫、陽光下貼標籤,會造成疫苗變質。而山西省疾控中心等部門的行政文件使得各醫療部門在即使可以注射免費的一類疫苗時,也必須選擇注射價格昂貴的二類疫苗。
據陳濤安統計,至少有70多名山西兒童因注射「高溫疫苗」而致病或死亡。其中,山西柳林縣訪民王明亮的兒子王鵬程2007年11月和2008年1月兩次接種收費的二類乙肝疫苗後發生抽搐等嚴重反應,在山西、北京多家醫院治療無效,在9個月大時死亡。
太原小店區訪民高徑的女兒高小嵐2008年3月出現抽搐、語言不清症狀,之前她曾在2006年9月、2006年10月、2007年11月分別付費接種了貼有 「山西疾控專用」的乙腦疫苗、流感疫苗、流腦疫苗。高小嵐的姑姑高凌說,很多家長並不知道免費的一類疫苗和收費的二類疫苗的區別,也不知道可以自行選擇是否接種二類疫苗。
「那花錢的都是二類,哪有一類的疫苗?當時老百姓哪兒知道,老百姓聽話你要多少錢,給人多少錢,誰也沒有在意這些疫苗是有問題。都不會想到有問題。」
柳林的王明亮說,很多受害兒童的家長到法院狀告山西省疾控中心,法院不予立案,到各部門上訪也無人理睬,不過,到了國慶等敏感時期,倒會有人來穩控他們。
自從發現「高溫疫苗」的問題,陳濤安開始向檢察院、藥監局等多個部門實名舉報,卻如石沉大海。直到2007年9月,山西「高溫疫苗」經多家國內媒體曝光後, 山西省疾控中心中止了跟北京華衛公司的合作,也沒敢再外包疫苗配送權,但以前的問題疫苗並沒有召回或銷毀,仍在繼續危害百姓。
「貼(標籤)到他出事,貼到07年10月15號,10月15號(公司)跑了以後,肯定是沒人貼了。但是它流入市場的疫苗並沒有召回,大量的疫苗還在市場上流動、它消費嘛,這樣的話這些疫苗全部消費光的話,已經到了08年底了。」
陳濤安說:「高溫疫苗」曝光後,北京華衛公司負責人消失的無影無蹤,工商局的註冊資料還在,公司電話全都打不通。而與此同時,山西省衛生廳紀委組成的調查組在08年初做出的結論是:北京華衛公司提供的疫苗沒有問題,山西省疾控中心把疫苗配送權外包給華衛公司也是合法的,山西人民從中受益。
「他公司跑是跑了,但官方觀點是它(給)山西人民受益了。這個公司做得很好,所以他就跑了。」
陳濤安說,山西省衛生廳紀檢組的調查沒有觸及北京華衛公司夥同山西省疾控中心有關人員轉移數千萬財政外收入的問題,紀檢組只是對陳濤安說,「你可以再舉報」。陳濤安說「高溫疫苗」的問題單由衛生廳紀檢組介入顯然力度不夠:
「紀檢委都是次要的。它原來是兩個部門來管,一個是藥監部門,再一個是檢察院,因為他這個貼標籤是個圖財害命行為。檢察部門沒有介入、藥監部門沒有介入,都沒介入它就不對。紀律檢查委員會,它這個黨派的一個調查機構,不是那麼回事兒啊。」
本台記者致電山西省檢察院,詢問是否接到省疾控中心疫苗問題的舉報或立案調查,得到以下回覆:
山西檢察院:「哎呀,我不大清楚。」
記者:「現在這個省疾控中心這個事情歸你們管嗎,還是歸哪個部門管?」
山西檢察院:「我不知道這個。」
記者:「檢察院具體歸哪個科室管?」
山西檢察院:「我不知道這個事兒,我剛來的。」
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表示: 「這個不受理。你打藥品安全處。」不過,山西省藥監局藥品安全監管處的工作人員表示,省疾控中心疫苗的問題不歸他們管:
藥品安管處:「不歸我們管,不歸我們這個處管。」
記者:「你們不是藥品安全監督處嗎?」
藥品安管處:「是,但是我們這兒是負責山西省的生產企業的,不負責……我給你另一個電話啊,稽查處,投訴、舉報都應該歸他們管。」
山西省藥監局稽查處的工作人員表示,省疾控中心的疫苗質量問題不歸他們管,貼標籤也不會引起疫苗變質。
藥監局稽查處:「這個我好像聽說過。是這樣的,貼標籤這個不屬於我們管,你向衛生廳反映,但是說如果說是疫苗有質量問題,你可以向我們投訴,這是兩個內容。」
記者:「但是貼標籤引起變質,歸不歸你們管呢?」
藥監局稽查處:「貼標籤怎麼會引起變質呢?我好像剛才跟你說清楚了,如果疫苗質量有問題是屬於我們管,但是說貼標籤、或者說承包、轉租這個行為不歸我們管。」
記者:「貼標籤的這個行為高溫使它暴露在光線下, 造成變質歸不歸你們管?」
藥監局稽查處:這個你有舉報投訴信嗎?轉過來吧。我也不知道,我讓領導批示一下,屬於我們,我們受理,不屬於我們,我們就會轉到相關地方的。」
陳濤安認為,藥檢局的工作人員明顯是在推皮球,因為國家對藥品、疫苗的標籤說明有著嚴格的規定,省疾控中心擅自給疫苗貼標籤的違規行為,本身就該由藥檢局調查,更何況,為貼標籤還造成了疫苗變質,造成多人傷殘、死亡。
山西省疾控中心和相關衛生、監察部門至今無人因「高溫疫苗」受到懲處。曾到處宣傳華衛公司是衛生部直屬企業,並下發文件為該公司疫苗壟斷山西市場提供便利的原山西省藥監局副局長李書凱,在09年初被提拔為省衛生廳副廳長和黨委副書記。而陳濤安本人,則在實名舉報疫苗問題後遭到各種打擊報復,時常收到威脅電話、短信,並在2007年底遭到山西省疾控中心降低工資和職稱,扣發工資的開始日期追溯到2006年1月1號,正是北京華衛公司正式開始為山西省配送二類疫苗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