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訴江案聆訊 原告籲公正判決

【新唐人2010年2月16日訊】2月15日,農曆新年伊始,澳大利亞悉尼法輪功學員華裔畫家章翠英,以酷刑罪和反人類罪起訴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羅幹,以及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機構“610辦公室”的訴訟案,在紐省高院展開聆訊,法庭決定了下次正式開庭聆訊的時間,下面是本臺記者從悉尼發來的報導。

下午2點原告的代理律師大衛‧瑞福爾陪同原告章翠英出席了聆訊,法庭定於6月28日正式開庭,並將決定是否給予上訴。

代理律師在聆訊結束後表示,酷刑罪違背了人類的普世價值,江羅等迫害法輪功一夥不應該享有外交豁免權,這就是為甚麼他們願意積極致力於幫助法輪功進行訴訟的原因。

之後在紐省高院前舉行了新聞發佈會,原告章翠英在發言中表示,針對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任何人都有責任去制止它,她希望澳洲的法庭能夠給予公正的判決。

原告章翠英:「我們起訴江澤民等被告是因為這場殘酷的迫害者,嚴重挑戰人類的良知和道義,在挑戰人類的普世價值,在摧毀人類對自由和信仰的觀念,我們有責任去維護人對自由和信仰的權益。」

新唐人記者葉婷澳大利亞悉尼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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