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青年因在網上參加海外政黨被判刑

【新唐人2010年2月11日訊】(美國之音華盛頓記者東方報導)一名20歲的深圳工廠保安因為通過互聯網,參加了被中國政府禁止的總部設在海外的政黨中國民主黨,而被判處入獄18個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他有罪的罪名,和最近被判入獄11年的著名中國持不同政見者劉曉波一樣,都是根據“顛覆國家政權”這項被海外法律專家認為定義模糊的法律。

薛明凱2009年5月9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刑事拘留,當時這位從山東來到深圳打工的小夥子只有19歲。在他被逮捕一個多月後,深圳市寶安區檢察院6月15日批准逮捕薛明凱,罪名是顛覆國家政權罪。

檢方說,薛明凱2009年2月與總部設在美國的海外民運組織中國民主黨的謝萬軍聯繫,並於2009年4月12加入了中國民主黨。 檢方還指薛明凱在2006年7、8月間在網上與友人商量成立中國民主工民黨未果。

國際關注

薛明凱被審判和判刑的消息受到國際媒體的關注。美聯社,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西雅圖太陽報,以及香港和台灣的媒體都報導了這條消息。美聯社的電訊說,薛明凱是最近幾個月,被中國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而監禁的人士之一。批評人士說,這項罪名定義模糊,經常被政府用來壓制持不同政見者。

薛明凱母親通過電話對美聯社記者說:“這是非常邪惡的,我們的國家,人民沒有人權。”

深圳維權人士張津郡說,這個案件反映出中國政府的虛弱。

他說:“我個人認為,這個政府現在太虛弱了。我當著警察的面就說,你們政府現在不是很強大,而是很虛弱。如果你們強大,就不會這樣了。你們容不下不同意見的聲音。不管是劉曉波也好,譚作人也好。還是黃琦也好。此外,你們趕在過年前辦這件事情,你們有人性沒有?”

人權團體曾表示,薛明凱可能會面臨長達10年的監禁。薛明凱接觸的另外3人,也分別在遼寧,湖南和湖北遭到逮捕,並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受審。美聯社報導說,遼寧和兩湖的案子無法立即加以核實。

只能合作 不得競爭

中國自稱是一個實行多黨合作制的國家,並且正式承認並允許少數民主黨派的存在。不過這些民主黨派只能充當顧問,提供諮詢意見,而不能成為執政的共產黨的競爭對手。

薛明凱的律師辯稱他們的當事人是無罪的,因為成為一個政黨的成員,並不構成顛覆。律師說,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結社自由。

根據深圳法院公佈的判決書,薛明凱在被公安機關羈押的九個月期間,共有九次訊問筆錄。薛明凱供述的主要內容是:從小就看不慣一黨專政的弊端,想要建立一個黨來參政議政改變目前中國共產黨的執政方式,並與2006年著手組建,但財力物力等有限,沒有辦法開展下去。2009年2月份,通過互聯網搜索到中國民主黨,了解到該黨的綱領資料,以及主席謝萬軍的資訊等,並下載了入黨申請書,加入了中國民主黨。

取締鎮壓

中國民主黨由一批持不同政見者于1998年成立,6個月後被中國共產黨取締。其創始成員幾十人被捕,並被判處最多13年監禁,大部分以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

在中國民主黨被鎮壓後,其創始成員中有一些人逃亡到美國。

薛明凱先前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的兩次開庭審理中,都聲稱自己無罪。他在最後的法庭陳述中說:“歷史和人民將宣佈我無罪。”

加強打壓

中國最近加強了對持不同政見者的鎮壓。星期二成都一家法院判處調查四川汶川2008年大地震中,數千名兒童因豆腐渣校舍工程而死亡的維權人士譚作人入獄5年,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去年12月耶誕節,著名中國異議人士劉曉波以同樣的罪名被判入獄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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