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勇軍遭遣返判刑 議員斥港府失職

【新唐人2010年2月5日訊】前八九民運領袖周勇軍港府強行遣返大陸後,遭中共當局以金融詐騙罪判監9年。星期三,多位香港立法會議員質問港府以甚麼理據將他遣返內地,並斥責當局明顯失職。

周勇軍於08年9月由美國經澳門抵達香港後,遭香港警方拘留,並被遣送到大陸,遭到起訴判刑。在立法會會議上,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塗謹申議員質問港府以甚麼理據遣送周勇軍至大陸。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宣稱事件不存在受政治因素及任何政府影響,港府當局並無任何嚴重過失。

周勇軍義務代表律師何俊仁議員質問港府,周勇軍涉嫌在香港犯罪,為何將他遣送回大陸。

香港立法會議員(民主黨)何俊仁:政府為甚麼沒有做到,就是採取一個行動,要求將這個疑犯就是周勇軍,送回香港審訊。

塗謹申斥責當局明顯失職。

香港立法會議員(民主黨)塗謹申:政府就是失職,查不到真正的身份,但是要急於遣送,是甚麼原因呢?一般的程序來講,你發現他用假證的話,應該檢控,為甚麼做得這麼急呢?

何俊仁強調這一個政治事件。

香港立法會議員(民主黨)何俊仁:採用內地那種黑箱作業、不公正甚至政治的審訊,這一點讓周勇軍和他的家人甚至我們律師感到非常不滿。

他表示,周勇軍和他的家人已就判決提出上訴。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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