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2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丁誠綜合報導)2010年1月22日,山東省濟南市法院庭審法輪功學員劉如平律師。庭審當日員警如臨大敵,最後法院無視辯護律師的無罪辯護,非法重判劉如平七年徒刑 。
法輪功學員劉如平律師被非法重判七年
據明慧網報導,濟南法輪功學員劉如平,男,今年50歲,曾是濟南市長清黨校的法律研究室主任兼律師。自中共打壓法輪功以來,劉如平曾多次遭受迫害。他曾經在王村勞教所遭受八九個員警的電刑迫害達數小時之久。
2009年7月1日,劉如平被孝裏派出所員警綁架至濟南市“610”辦公室,隨後被非法抄家。在“610”辦公室長達7天的強行洗腦後,劉如平被非法關押到長清第三看守所。
庭審日員警如臨大敵
2010 年1月22日,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法院庭審劉如平律師。當天上午,整個長清如臨大敵,法院周邊各大路口安排至少十名員警,法院門口戴鋼盔、穿防彈衣的警 察、普通警服的員警、便衣、在大型警車上隨時待命的員警(共兩輛,每輛車至少25名員警)總數在兩百名以上,令往來的人們紛紛側目。
劉如平的兩名辯護律師在進入法庭之前經過了超乎尋常的全身檢查。此前一天(1月21日),一位辯護律師去看守所會見劉如平,卻被門衛告知正在進行檢查不准會見, 而該律師在去年12月30、31日到看守所會見時同樣是以“檢查”的名義阻止律師會見,而看守所平時卻幾乎
沒有這樣的“檢查”。
劉如平的姐姐和兒子按照前一天法院法官劉勇的承諾去領旁聽證的時候遭遇了不公待遇。劉如平兒子在接受檢查時,法官王芳以“證人不能旁聽”的理由拒絕劉如平兒子入內, 當其他親屬準備進法庭旁聽時,卻被門口戴鋼盔、穿防彈衣的員警攔住,稱只能有一個親屬旁聽。最後,只有劉如平的姐姐作為親屬參加了旁聽。長清區公安分局反 邪教大隊隊長王峰、長清
“610”部份人員、省裏相關人員等人參加旁聽。
辯護律師:法輪功不是邪教
庭審於九點開始。劉如平的辯護律師是來自北京的李長明律師和張傳利律師。審判長王芳,審判員為劉勇、李虎。公訴人為房玉芳。兩位律師為劉如平做了無罪辯護,主要提出以下幾個觀點:1)檢方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全為劉如平所有,因為在盛放證據的容器未封閉的情況下,任何人都可以隨意增減物品;2)從7月2日劉如平被綁 架到偵查程式直到最後的審判程式,司法機關存在諸多程式問題;3)檢方出示的部份證據並未提供給律師;4)用於定罪的刑法第300條是針對“邪教”,而包括公安部等所有部門規定的諸多“邪教”中均不包含法輪功,即法輪功不是邪教,不適用刑法第300條。兩位律師在辯護過程中曾多次被法官打斷。
劉如平在法庭上精神狀態良好,表示自己無罪,說法輪功總有一天會重見光明。法庭上律師詢問是否受到刑訊逼供,劉如平表示自己沒有遭酷刑,但提到看守所在伙食方面對他進行迫害,一天只給提供三碗開水和三個小饅頭。
最後法院當庭非法宣判劉如平有期徒刑七年。這是劉如平自2005年10月17日以來第四次被中共關押迫害。而劉如平的妻子張承蘭也因為修煉法輪功,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
法輪功簡介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法輪功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法輪功歷史極其悠久,過去都是歷代 單傳。法輪功在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開始在中國社會公開傳授,因為袪病健身及善化人心的效果顯著,而受到將近一億中國人民的喜愛。如今世界有一百多個國 家的人修煉法輪功。
1999年7月20日,在利欲薰心與個人妒忌的雙重作用下,時任中共領導人的江澤民沒有經過全國人大及全國人大常委 會,違法的下令打壓法輪功。江氏集團動用了整個國家機器,焚毀了所有的法輪功書籍材料,下令全國各級電臺、電視臺、報紙,以造謠詆毀的方式,將法輪功妖魔化及政治化,並向中國民眾及海外各地散佈仇恨的種子。
據律師分析,儘管中共打壓法輪功已十年,中國現行法律中並沒有關於法輪功就是邪教組織的法律設定和法定解釋,所以對一個遵紀守法的法輪功信仰者採取的懲治行動都是違法的。
──轉自《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