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月30日訊】金管會28日核准悠遊卡公司發行小額消費電子錢包,最快從3月底開始,民眾拿著悠遊卡,就可以在全臺消費趴趴走。至於民眾的反應如何呢?我們來看看以下的報導。
記者:「從三月底開始,這張悠遊卡不只可以搭捷運公車,還可以在全臺一萬多家特約商店當做現金卡使用。」
包括全省四大超商、超市等,未來甚至還可以用悠遊卡到加油站加油,到電影院看電影,甚至速食店、醫院,食衣住行育樂都可以用悠遊卡付款。不過單筆消費不得超過1,000元,儲值上限最高1萬元。
江先生:「很方便啊!」
郭先生:「比較便利,可是安全性…」
民眾:「我不喜歡說那種甚麼卡片都合在一塊的,我覺得掉了很麻煩。」
許先生:「方便啊,沒帶現金的話,那卡裡面如果剛好有錢,就是還是可以做一些小額的購買。缺點就是掉了任何人都可以用吧。」
民眾似乎反應不一,雖然方便,有人表示會用悠遊卡消費,也有人擔心使用上的安全問題。
悠遊卡是目前全臺發卡量最大的交通票證卡,號稱達到一千八百萬張,平均每天使用超過三百萬人次。3月底將從原本大臺北地區的交通票卡,變成全國通行的電子錢包,希望讓民眾逐步減少對現金的依賴。至於未來哪些商店可用悠遊卡消費?金管會表示,將由悠遊卡公司自行決定,主管單位不會干涉。
新唐人亞太電視劉忠 陳美生台灣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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