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月27日訊】昨日下午,他從菜市場拿了兩把殺豬刀,喝了罐紅牛,還打電話通知了記者。接著衝上東莞四環路,開始一遍遍地劈砍路旁一家建築公司的大門。結果被警方圍困,最終束手就擒。
就擒前,他說他要殺死這家建築公司的老闆,儘管那老闆對他「很好」,可現實促使他這麼做,因為「憑什麼這些有錢人可以開好車住豪宅,我連煙都沒得抽」。
黎恩旺來自廣西博白,現年30歲,2008年下半年曾在上述建築公司有過不到兩個月的工作經歷。
昨日下午3時許,他來到建築公司門前,要求賠償。他說,他的腦部曾被公司的打樁機撞擊過,至今頭痛不已,需要花錢治療。公司的監控錄像顯示,他當時情緒有些激動,公司員工謹慎地接待了他。
據員工回憶,建築公司要求黎恩旺提供醫院病歷或者其他證明材料,可他無法提供。接著,他開始苦苦哀求老闆給他三萬元開髮廊,「扶兄弟一把」。老闆理所當然拒絕了。
不料,黎恩旺突然脫掉褲子,沿著四環路一路狂奔,來到附近的同創農貿市場。
商販們回憶,黎恩旺大喊大叫著跑到豬肉攤,握起兩把殺豬刀就走,其間還拐到市場一士多拿了包香煙,喝了罐紅牛。由於黎恩旺手上有刀,市場上沒人阻攔,任他離去。
隨後,黎恩旺回到建築公司。此時,建築公司已報案,且將大門緊閉。黎恩旺頻頻用身體撞門,後來又揮刀猛砍,在鋼化玻璃上劃出片片刀痕。
警方隨即趕至。鑒於黎恩旺手持雙刀,東城警察不敢貿然行動,只能將道路封鎖,嚴陣防範。其間,黎恩旺撥打本報電話,指定記者前去採訪。在此之前,他曾約過一次本報記者,當時他說自己窩囊了一輩子,想做件大事,希望記者到時帶攝像機去採訪。
黎恩旺見到記者后顯得興奮,手持雙刀向記者走近,試圖對話,但被警方攔住。
隨後的長達一個小時的時間,黎恩旺沒有再做衝動之舉,只是繼續拿著雙刀,盤踞在路中央。圍觀人群越聚越多,不少市民開始指責警方為何遲遲不行動。
幾分鐘后,一名沒有持盾牌的警員靠近,與黎恩旺作最後的交談。交談過後,黎恩旺突然放下雙刀,在其身旁的防暴警察們一擁而上,將其摁倒在地,押解上車。
上車前,黎恩旺見到本報記者,他高喊了聲,「你要記得跟蹤這個事情啊」。
本月19日,黎恩旺曾撥通本報報料電話,稱要殺死建築公司老闆劉敬新。記者對其進行採訪后,勸其冷靜行事,但黎恩旺堅決不聽,並稱自己已報過警。隨後,記者又致電劉敬新,提醒他注意。
黎恩旺的家位於廣西博白縣水鳴鎮的一個貧窮村子。四個姐姐已出嫁,36歲的哥哥至今還沒成家。黎恩旺對家庭充滿了抱怨,甚至是憤怒。在農村,家中男性的多少決定著一個家庭在村子里的地位。黎家有兩男四女,相對處於弱勢。「我們從小被欺負著長大」,黎說,父母不識字,什麼道理都不懂,被人欺負,只能忍。 2004年,他與鄰村人打架,被砍傷了腿,派出所做了筆錄后,就再也沒管過,本來就有病的老爸為此卧床不起,十幾天後去世了。「我覺得是派出所害死了我爸,我不再相信派出所,不相信法律,法律只保護有錢人。」
父親去世后,黎的四個姐姐相繼出嫁,兄弟兩個外出打工。黎說,我打也打不過人家,沒錢也沒關係,只想找點錢做點小生意。
黎恩旺2008年來莞打工,幫賭場看場,每個月有四五千收入。2008年8月份,進入一家建築公司工作。9、10月份因為公司沒有施工,多數工人離去,黎留下來看打樁機。「公司什麼也不管,我們都是自己做飯,煮一鍋飯吃一天,有時候,連個煙頭都撿不到。兩個月後,終於要開工了,但開樁機的師傅卻要趕我走,我熬了這麼久,現在開工要賺錢了,卻要趕我走。我與樁機師傅吵了一架。就去找老闆劉敬新,老闆把工資、伙食費都給我了,安排我到另一個工地繼續打樁。」
2008年底,黎恩旺找到老闆劉敬新,希望承包一部打樁機單幹。劉敬新答應了他。2009年,黎恩旺找了師傅和工人,在工地上打樁。
黎恩旺有了一筆不錯的收入,但他「打麻將、玩牌,每次幾百,有時候幾千,都輸光了。」想找本錢做生意時,卻發現沒錢。「我就想找老闆借三萬塊錢開個髮廊」。
我覺得這個社會就是八個字「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以前腳踏實地,好好乾,能出頭。現在腳踏實地干,我又沒那個本事。
在道德上,我不應該這麼做,但在現實中,我必須這麼做,我沒有回頭路了。
童年對一個人的未來影響很大,童年不好,這個人將來也不會好。
我叫黎恩旺,有恩才有旺,只有別人施恩與我,我才能旺,沒有恩,我不會旺。
從人道上說,老闆不是可以,是真可以。
人只要一天不死,就要吃飯,沒衣服、沒飯吃,就只能去偷去搶。
這樣做,沒什麼划不來的,我28歲了,還沒拍過拖,有錢人什麼都有,我連煙都沒得抽。與其苟且活著,不如通過這樣來改變命運。
──轉自《阿波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