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月12日訊】最近,李莊被重慶江北區人民法院判刑入獄兩年半,現在他和律師陳有西向重慶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我估計二審也會走過場,只能維持原判,因為薄熙來身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又抓了原中級法院的副院長張弢,人人貪腐成風的法官們知道該怎麼明哲保身,而且中國的司法是二審終審制,在重慶的範圍內,薄熙來可以一手遮天,看來李莊只有寄希望於服刑後的遙遙無期的申訴了,但其操控下的大連億萬富豪很多,薄熙來不用親自發話,去買通最高人民法院和檢察院的馬屁精大有人在,特別危險的是,雖然兩年半刑期時間不長,但很快媒體的關注會冷卻,等輿論平息之後,蹲過大牢7年,熟知監獄黑暗的薄熙來會對他巧計滅口,顯然李莊在重慶沒有人脈關係,這一點和我當年坐牢不同,我可以得心應手地對付薄熙來及馬崽在獄中對我的暗算,因為我當過一個小城市18年的新聞記者,我認識的人太多,而人生地不熟的李律師必須在案發地重慶服刑,只能靠自已碰運氣了!因此我為其捏一把冷汗。
我認為,李莊案和我的案子多有不同之處,但有一點是一樣的,我們要想翻案,必得薄熙來垮台,也就是說,我們的命運和政治體制改革及中共高層權鬥密切相關,胡錦濤也好,習近平也好,都絕對不會因為對此案有異議或同情我們而得罪薄熙來,這不僅因為他是中央政治局的一張表決票,而且薄熙來多年來利用大連土地出讓等商機,結交了北京一大批權貴和資本家,或者說,他抓住了江澤民,李鵬等人的許多把柄,除非有突發事件,胡溫抓他坐牢的可能性不大,假如他在中共十八大上的爭鬥失敗,他可以退當中國游泳協會主席,他最近把這個名份拿到手,就是為自已準備好了退路,到那時李莊既使活著出獄,也不能再從事律師職業了,他上哪裡去尋找新的證據,控告薄熙來呢!再說,薄熙來操控司法,一定是一比一地通過王立軍這樣的死黨運作,將來把他抓起來追究,他也會不承認,因為他不會留下任何證據,如同他2002年,在全國人代會上對問及我的香港記者說的那樣,他根本不認識我,自然與我的文字獄無關,同樣他也會說判李莊入獄,是司法部們獨立辦案,他不知情。
類似這樣的慘痛教訓很多,比如2001年被薄熙來誣陷坐牢一年多的原大連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劉曉濱,雖然後來被宣告無罪,但也未能官復原職,只能到大連旅遊局當個掛名的副局長。原大連廣電局副局長楊慶典,坐牢兩年刑滿釋放後被開除了公職,只能自謀職業。律師陳德惠算是幸運,被抓一年後獲釋,可以重操舊業,但他是在省委書記聞世震的保護下被宣告無罪的,別忘了當時,薄熙來才是遼寧省的二把手,而如今他集中央政治局委員和重慶市委書記兩個頭銜於一身,這種在山城一言九鼎的權力,和他文革式聯動成員的秉性與遭受“四人幫”迫害坐牢的複仇心理結合起來,以至肆無忌憚,徇私枉法,對社會的民主法制是極大的傷害,將給中華民族和人民帶來巨大的災難!
嗚呼,沒有法制的中國,因為某一個品性惡劣,強勢專橫官員的一個私念,一個批示,一句話,就可以毀滅一個人才的黃金歲月以至一生,一家,中共49年建政以來,此類悲劇重複上演,不絕如縷,何時才是盡頭? !
回顧文革,薄熙來少年時代飽受“四人幫”踐踏法律之苦,其父薄一波坐牢多年,九死一生,其母懸樑自盡,慘不忍睹,而他本人也有7年鐵窗之難,按理說,他應當反對專制,主張民主法制,但恰恰相反,正是彭真主政人大之後,才使百廢待興的中國有了法律條文和初步司法程序,薄熙來為爭奪高位,滿足一人之私利權欲,全然忘卻了舊日的傷疤隱痛,再次砸爛了公檢法,在重慶重蹈文革覆轍,搞得雞飛狗跳,草木皆兵,他抓捕的李莊律師,正是彭真之子所辦康輝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人世的變遷,事件的巧合,或是歷史的諷喻:要法制,不要人治,要杜絕上述人間悲劇,中國必得廢除一黨執政,實行憲政民主,別無它途。
2010年1月10日於多倫多。
(本文分析不代表新唐人觀點。)
——轉自《縱覽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