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訴江案律師訪談錄

【新唐人2009年1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琳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採訪報道)阿根廷聯邦法院刑事及懲治庭第九法庭法官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做出一個歷史性裁決:就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與他的幫兇前中共政法委書記及610辦公室主任羅干迫害法輪功犯下“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啟動了刑事訴訟程序,並在其裁決中下令逮捕這兩個還在中國進行非法迫害鎮壓法輪功的前中共官員。

本報記者採訪了參與該案件的一位律師Alejandro Cowes

*案件和裁決的過程

律師:簡而言之, Araoz de Lamadrid法官於2006年勇敢的受理了這個案子,當時阿根廷法輪大法學會提起這個訴訟案,要求調查在中國發生的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所犯下的可怕的“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

Araoz de Lamadrid法官遵循目前國際上保護人權的趨勢,旨在為那些在這場反人類罪行中的受害者提供一個受司法正義保護的渠道,因為在受害者所居住並遭受這些酷刑的國家,他們不可能得到公正的對待。

經過了四年艱難的調查取證,上星期五,Araoz de Lamadrid法官下令啟動了刑事訴訟審理程序,並下令逮捕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以及前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

*該決定的直接結果

律師:考慮到被告仍在中國不能被逮捕也不能被引渡,因為當時開始發起迫害的那套政黨組織還在運行。但是一旦這兩個人其中的任何一個出國到其他國家,他們將立即被逮捕,並被單獨監禁; 法官已下令給國際刑警組織了。

引渡與否取決於各國是否與阿根廷之間有引渡條約,如果沒有,則將取決於江、羅所到的國家是否願意合作。

*一旦江、羅被引渡,案子會如何進行?

律師:法官會取得一份簽署的陳述,然後決定審判。

*之前的先例

律師:就阿根廷而言,從法律層面上講,這是首次處理刑事犯罪的治外法權被接受。從世界層面上講,這個案件也很獨特,因為該案件適用了普遍管轄原則,而且是正在發生的犯罪. 並且這是第一次中共獨裁者的諸多罪行被控告後由法官發佈的逮捕令。

不久前在西班牙也有類似的案例,法官Isamael Moreno已經通過外交渠道向那些被告發出了調查的文書,該案正邁向被告回應的最後期限,期限一到,也將向罪犯發出逮捕令。

尤其是除了法律先例外,這個案例最突出的一點是揭露的犯罪數量之巨,包括那些上億無辜的人,在這場迫害中,他們遭受痛苦,面臨被非法抓捕、被酷刑折磨甚至被摘除器官的危險,而中共所做這一切的目的就是要根除一個合法的精神信仰。

但是原則上說,這個案子還有一個特殊之處:事實上,這些罪行不是發生在過去,而是仍然正在發生。

現在,大部份反人類罪的案件是針對10年前、20年前甚至70年前發生的罪行,而這裡我們所談論的,不是為譴責那些已經發生了的罪行而在尋求正義,雖然那些也很重要。

關於這個案例, Araoz de Lamadrid 法官基於有足夠決定性的證據,已經決定對那些應該為已經發生以及正在發生的罪行負責的被告啟動刑事訴訟審理程序,這可能是結束這場迫害的開端。而這場迫害已經使得五十萬人失蹤了。

*本案的證據

律師:十幾位來自北美、歐洲和大洋洲的證人千里迢迢來到阿根廷,帶來了他們的證詞,敘述了中共對人權的邪惡態度,嚴酷而具體,以及錄音、錄像的證據,還有人權領域廣受認可的獨立機構出版的無數份調查報告。

這些報告中包括由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調查員諾瓦克(Manfred Nowak)準備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62屆會議報告,以及由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資深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於2006年出版的《中共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報告》,大衛.麥塔斯為人權所做的努力以及在國際特赦組織等人權機構是聲譽卓著。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迫害從1999年就開始了,而且普遍管轄原則也不是新出臺的,那麼為甚麼到現在才做出這樣的裁決呢?

律師:很顯然法律自身不會主動做出行動,法律程序也是如此,即使有了法律和法庭機制,最後人類還是得自己做出決定。在邪惡面前,人們可能選擇漠視,也可能以每個人認為最適合的方式選擇與被害者站在一起。

對於像 Araoz de Lamadrid 這樣一位“正直」的法官,當他確定這罪行已經在發生時, 他沒有其他的選擇,他只能選擇作調查,並且爭取為真理而戰,並作出裁決,這就是他所做的。從個人角度講,我們都有一個道德法則約束自己,來區分哪些事情是好是壞。根據我個人的看法,法官對中共迫害法輪功元兇所作出的裁決,不僅僅正確的引用了法律、條約以及原則從而使得該裁決合法,而是他遵循了一個道德法則.

律師: 抵制極權國家的濫用權力及它們毫不猶豫的對那些僅僅是行使自己天賦的思想自由與信仰的本國人民所犯下的殘酷罪行是要用最有效率,最精確的司法去執行。阿根廷在此中扮演的是一個主角。這使得我們國家已經站在了實行國際法和捍衛人權的前端,並且成為一個指標性的範例¬¬¬—這個方向是當今世界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需要遵循的方向。

至少可以說 Araoz de Lamadrid 法官已經達到了這個水準,接下來就要看我們國家是否能夠像法官一樣達到同樣的水準。

對於中國來說,或者更好的表達方式是,對中國人民來說,這個裁決可能意味著結束60年中共獨裁暴政的開端,而這個獨裁政權對中國人進行血腥的鎮壓,已經使8500多萬人受難了。

對於國際社會來說,這是一個警鐘。 通過這位法官勇敢的裁決,他面對了一個邪惡的政權,而這個政權利用搾取和鎮壓本國人民所獲得的金錢控制人民的思想和意志,但是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中國人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 。

*案件以及最近的裁決的意義

律師:我記得一位羅馬尼亞駐阿根廷大使Alexandru Victor Micula 在CADAL (in Argentina)、哈耶克研究社和貝爾格拉諾大學歷史系合辦的“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歷和轉型”的國際研討會上曾說過這樣一段話:“沒有在共產獨裁下生活過的人們,不知道那生活意味著甚麼”。這是他在2005年11月,柏林牆倒塌的週年紀念日上說的話,我至今記憶猶新,就如同他剛剛說過。他是指獨裁政黨對人民從出生到死亡在生活上方方面面所實施的控制和令人無法忍受的鎮壓。

但是,我可以說,在這四年裡,通過我們所進行的調查、我所讀到的相關報告和參考文獻、我所參加的會議以及我所聽到的證人提供的證詞,我已經粗略的明白了Alexandru Micula大使所說的話。

在為真理而戰、揭露共產集權的殘酷的過程中,我沒有感到遺憾,包括從參與案件的開始、案件的過程一直到這個關鍵的時刻。這個共產集權掠奪了人民大量財產,驅逐各族裔民眾。這個集權體系就是為維護一個鎮壓人民的警察式國家的政權,沒有任何形式的信仰、結社、思想自由以及西方民主社會整體上所擁有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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