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美麗島大審現場 珍惜民主人權



【新唐人2009年12月13日訊】這裡曾經是台灣警備總部軍法處和看守所,台灣白色恐怖時期,審判羈押過許多政治受難者,更是美麗島事件大審判的現場。30年前的12月10日,美麗島雜誌社在高雄的集會結社,黨外人士黃信介、林義雄、陳菊、呂秀蓮等人遭到逮捕,就是移到這裡的軍法看守所偵訴,而這個第一法庭就是當時引起國際社會轟動的美麗島大審判現場。



文建會副主委李仁芳:“人民共有的記憶,場所精神很重要,歷史感跟空間感,過去如何我們在哪裡怎麼來,給我們啓發。”



美麗島大審判,有賴國際社會關注以及自由訊息流通,使得美麗島事件成為台灣從威權走向民主的重要分水嶺。據統計,戒嚴時期不當審判案件中,有8900件申請平反,共補償了189億6千多萬,1萬七千多位家屬獲得補償。



戒嚴時期補償基金會董事長蔡清彥:“基金會致力受難者名譽恢復,請總統頒發回覆名譽證書,彰顯政府勇於面對歷史,做反省,記取教訓。”



政治受難者表示,走過以往的威權時代,人權與民主是台灣與共產極權國家交流時,應守住的重要底線。



政治受難者陳中統:“要守住底線,要不然以前的努力,所有一切,有一天化諸東流。”



美麗島的歌聲響起,台灣的民主、自由與人權,靠著許多先人的血淚衝撞出來,走過威權時代,往昔的肅殺氣氛已經不再,如今規劃成人權文化園區,希望發揮保存歷史與人權教育的功能。



新唐人亞太電視劉忠、吳念初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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