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權日 聯合國聚焦血腥器官摘取

【新唐人2009年1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明紐約報導) 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美國駐聯合國大使顧問,及孟加拉國駐聯合國大使在紐約分別會見了法輪功學員代表及其它人權組織代表, 了解他们在人權問題上的困境和诉求。

當天早上九點,美國駐聯合國大使顧問和美國駐聯合國代表團成員來到駐地,和各個人權組織代表見面。法輪功發言人張而平受邀首先發言,他向與會者介紹了由前加拿大國務院亞太司司長、皇家檢察官兼議員大衛.喬高,和著名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合作撰寫、出版的新書《血腥的器官摘取》(Bloody Harvest,The killing of Falun Gong for their organs)。

張而平說,這本書中記錄了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這一令人髮指罪行的詳盡調查,其中包括作者收集的多達五十二項的證據和證人的證言。

法輪功發言人張而平(右)面見美國駐聯合國大使顧問布萊恩(左),陳述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攝影:李明)

張而平表示,活摘器官只是中共從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無數罪行中的冰山一角,但這是中共對人類最邪惡犯罪的見證。在過去十年間,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因為堅持信仰,被非法關押、抓捕,還有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酷刑折磨致殘致死。現在已被證實的有名有姓的、被活活折磨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就有三千多人,還有更多無法統計到被秘密屠殺、被摘取器官的受害者。

「我們在此提醒國際社會,包括聯合國各個成員國,對法輪功學員受到迫害的嚴重性有清醒的瞭解,負起道義責任共同譴責暴行,終止人類歷史上這一最邪惡迫害。」張而平說。

美國駐聯合國大使顧問布萊恩表示,對《血腥的器官摘取》這一報告有所聽聞,他和大衛.喬高先生早就相識,所以一定會仔細閱讀這本新書。他重申,美國一貫堅持信仰自由的立場,反對任何形式的迫害和人權侵犯,其中包括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孟加拉國駐聯合國大使穆明(Momen)教授表示,聽到法輪功學員器官被活摘的消息,很傷心(very sad)。這是人類文明史的恥辱,是應該被嚴厲譴責的罪行。他表示要好好拜讀喬高和麥塔斯的新書,並在聯合國相應的人權會議會上提出對法輪功學員遭受嚴重迫害的關注。

法輪功發言人張而平與紐約醫學博士王文怡面見聯合國官員,揭露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血腥罪行。(攝影:李明)

法輪功學員王文怡博士則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兩位官員佩特拉(Petra)和安(Ann)提出了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當局活摘器官的嚴重程度及可怕後果。王文怡說,器官移植的最大問題是供體問題,即使在中共承認供體來源主要依賴死刑犯的處決,中國大陸在二零零一年間到二零零六年期間移植器官完成的總數,根據喬高和麥塔斯先生的分析,無法用每年死刑犯執行數字填補,至少四萬多器官來歷不清。

而喬高和麥塔斯的報告中,有五十多個證據表明,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被活摘是這數萬器官的來源。這表明因器官被活摘而遭謀殺的法輪功學員之數量是相當大的,聯合國人權機構應將這個指控立即進行實質性調查,及早全面制止中共的迫害。

佩特拉和安表示,他們對張而平提到的聯合國酷刑委員會諾瓦克的報告及法輪功學員遭受的酷刑和迫害有一定瞭解,其中包括對器官活摘的指證,但沒有想到如此嚴重(so extensive),希望能儘快得到這方面的更多資訊及證據,以便採取相應措施。他們表示,在剛完成的每四年一次聯合國成員國人權狀況回顧中,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問題是其中一個被討論的題目。

來自越南東南亞民主聯盟的發言人胡恩(Alecia L.H. Huynh)及負責人哈(Mai Phuong Ha)博士表示,聽到張而平先生介紹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情況,尤其是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令他們感到非常震驚。

胡恩說,應該讓更多的人了解法輪功,了解法輪功學員遭受的一切,才能早日停止迫害。

哈博士則對法輪功學員堅韌不拔及和平抗爭印象深刻,敬佩不已。這幾年來,他在各種場合為法輪功說話。對於目前中國的現狀,哈博士表示:「我非常看好目前在中國大陸發生的民眾自發退黨運動,不管共產邪黨如何強大,到頭來就像當年蘇共一樣,終將解體,這是歷史的必然。」

麻薩諸塞人權委員會主席Tran Quang Tuan(譯音:陳光團) 博士表示,「我個人在越南曾飽受共產暴行的血腥,因此深知中共同樣是惡魔,甚至更血腥,無論它經濟上如何發展,其暴力控制人的本性不會改變。希望能和法輪功學員站在一起,做些實實在在的事情,共同制止迫害。」

當天,多位來自越南東南亞民主聯盟的代表,來自柬埔寨和孟加拉國的代表則在會上提出了他們本國存在的人口(婦女及兒童)販賣和基本人權問題。與會代表在結束一天的活動時表示,要繼續在人權問題上堅持和聯合國及其相關組織,和各國使節的對話,幫助他們瞭解真相,推動人權問題的實質改善。

世界人權日背景介紹:

六十一年前(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U.N.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從此以後,每年的十二月十日就成為了世界各國紀念這一歷史性宣言的日子。在《世界人權宣言》這個文件中明確宣告,人權不專屬於任何一個國家、種族或性別,而是地球上每一位男女老幼應有的權利。《世界人權宣言》同時闡明:「人人都有生命的權利、自由的權利和人身安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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