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市釣友遇襲致殘案最後陳詞

【新唐人2009年12月10日訊】2007年夏天在多倫多以北Simcoe湖邊,白人青年涉嫌推華裔垂釣者落水,導致打鬥、追車失事及該華人的朋友終身殘廢,這個案經過兩週的審判,進入了尾聲。辯方律師和檢控官今天(12月9日)分別在法庭上向陪審團進行了最後陳詞,綜述審判過程中的證據。

被告的律師樓根(Logan)首先進行陳述。他表示華裔釣友柳若珩及其朋友們在法庭上說他們的本田車被被告撞擊多達20次等證詞都是在撒謊,而被告朋友們的證詞有的也不可信,因為他們當晚都喝醉了酒。樓根反复強調被告并非使用自己的皮卡貨車作為武器,去撞擊柳若珩駕駛的白色本田小轎車;被告也不是因為想謀殺本田車內的人而開車攻擊。被告僅僅是誤以為受傷的朋友被對方打死了,而對方想逃逸,才開車追赶,以便讓本田車停下。

但檢控官在陳述中則提請陪審團考慮,被告自己也承認他當時非常憤怒,如果被告只是想捉住本田車,為什么沒有在本田車失事后記下車牌號,并打電話報警。同時還要求考慮一段911緊急呼救電話錄音。在錄音中,柳若珩的朋友惊慌失措地告訴接線員他們的車正在被人追擊。此外,檢控官還提醒陪審團考慮,當地居民目睹皮卡貨車追擊本田車,推釣友落水等證詞,以及被告的朋友證明當晚听同伴說過推亞裔落水(nip-tipping)的歧視性詞語等證詞。

媒体曾報道,2007年9月17日凌晨2點左右,被告領頭的十几個年輕人在simcoe湖的一個叫“藍橋”的碼頭上故意把柳若珩等兩名亞裔釣友推落水中后离去。但被告的一名同伙因為落單,被柳的朋友圍攻。被告發現后開著自己的皮卡貨車緊追柳若珩駕駛的本田車,并故意撞擊,造成本田車撞樹,柳若珩和白人朋友西恩.博威克被彈出車外。柳若珩雖無大礙,但博威克卻腦部永久性損傷,失去意識及自理能力。

法官表示由于案情复雜,證人證詞較多,為了幫助陪審團判斷,法官將在下周一上午向他們發放判案指導,隨后12名陪審團成員將立即開始在法庭下商討被告是否有罪。被告,23歲的米德爾頓(Middleton)面臨4項惡性攻擊致人身体傷害罪 及兩項刑事疏忽致人身体傷害罪。

新唐人記者秋旻多倫多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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